為滿足江山市各級機關、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公務員法和《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以及省、衢州市的統壹安排,經研究, 決定組織實施2020年江山市各級機關和單位考試錄用壹級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20年,江山各級機關單位錄用80名公務員。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請登陸以下網站:
浙江組織工作網(www.zjzzgz.gov.cn)
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gwy.zjks.com)
衢州黨建網(www.qzdj.gov.cn)
江山市人民政府勞動社會保障網(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
二、招聘的範圍、對象和條件
(壹)招聘範圍和對象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申請市、鄉鎮(街道)機關、單位:
(1)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2)2020年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2020年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高校畢業生(以戶口所在地為準2019 12 19);
招聘計劃中部分崗位對戶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計劃執行。生源地是指高考後被高校錄取時的戶籍所在地。
2 .鄉鎮機關面向優秀村幹部招聘分“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範圍和對象為:參加江山大學生“村官”項目滿兩年且歷年年度考核合格,仍在職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兩個以上就業期,歷年年度考核合格,離崗未滿三年的。“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的村幹部,其範圍和對象為:連續兩年以上當選現任村黨組織和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成員或連續三年以上擔任現任村“兩委”成員的人員(符合“職位1”招聘範圍和對象的人員),不能報考“職位2”。自2018起,因行政村合並不再擔任村“兩委”職務,但實際仍在過渡村班子中履行村“兩委”職責的村幹部,納入現任村“兩委”幹部範圍。其中,原村“兩委”被納入現村“兩委”幹部範圍。在全日制學校學習期間擔任村幹部的,不計入任期。
3.鄉鎮機關招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範圍和對象為:在衢州出生並具有浙江省常住戶口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裝學院畢業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後入伍,現已退伍的;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或在部隊服役期間,退役後繼續學習並取得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
4.公務員、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0屆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習的2020年未畢業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報考原學歷、學位證書。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 * *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被發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於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務員。村幹部在擔任村“兩委”以上成員期間受到過處分或者在擔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村內重大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招聘優秀村幹部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招錄機關、單位人員已經回避的職位。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以及上述招考範圍和對象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3 12.20至2001 12.25之間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非在職)18至40周歲。
2.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崗位2”的,現任村“兩委”主任科員,年齡18至40周歲(1978 12.20至2001 12.25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或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18至35周歲(1983 65438+2月20日至2001 65438+2月25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
3.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武部幹部的,要求年齡在18至30周歲(1988 65438+2月20日至200165438+2月25日之間出生)。
4.本次招錄,除鄉鎮機關部分崗位及其他特殊崗位外,學歷要求可放寬至大專。其他崗位的學歷要求原則上為本科及以上。除市級機關和鄉鎮機關外,部分“本科以下”學歷的崗位可不要求學歷,其他崗位原則上應具有與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報考法院、檢察院法律崗位的,應當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助理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或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參加2019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也可以報考。
202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須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崗位要求的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和成人高等教育文憑考試的,須在2020年2月底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
本次招聘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年限等時間年限的計算統壹截至2019 12 19。
第三,申請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均通過互聯網進行。
(壹)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9 19 2月19 2月25日9: 00-17: 00。
資格初審時間:2月65438+9:00 2月28日19—17: 00。
網址:gwy.zjks.com(浙江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
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誠信函,根據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並上傳經官網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後的本人近照。
報考人員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比例小於1: 8或大於1: 80的職位。每個人只能申請壹個職位。報考者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後,招錄機關將對報考者是否符合職位資格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不合格者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接受資格初審。
(2)付款確認
時間:2月29日65438+9:00-2月30日65438+1: 00。
資格初審通過者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
(3)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0年2月20日9:00-2月23日17: 00。已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科目和時間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20年2月23日。各科滿分100。具體來說:
1.報考縣級以下政府機關和單位職位的,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2.鄉鎮機關報考優秀村幹部“職位2”的,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幹部,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 00-11: 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
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範圍以《2020年浙江省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和《2020年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錄人民警察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查詢下載。
(五)加分並劃入筆試總成績。
筆試總成績為兩科原始成績之和(考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職位(含“職位1”、“職位2”)的現任村“兩委”人員,筆試總成績增加10分。
筆試科目按規定進行同卷篩選後,由省公務員局統壹劃定各職位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
(六)確定技能考核、面試對象。
招聘機關和單位根據各招聘崗位的筆試總成績,按規定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確定技能評價和面試對象。
1.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職位按照1: 4確定(其中,招聘計劃超過3個的職位按照1: 3確定)。
技能評價對象放棄或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的,不予遞補。技能評價結束後,招聘機關和單位按照1: 3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其中招聘計劃3人以上的崗位按照1: 2確定)。
2.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面試人員按招聘計劃下職位1: 3確定,招聘計劃下職位1: 2確定。
3.鄉鎮(街道)機關優秀村幹部崗位按照1: 3確定。
4.其他職位按1: 3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人以上的職位按1: 2確定)。
以上職位比例不足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7)現場資格審查
面試或技能評價前,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組織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技能評價或面試。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處出具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身份證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工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印有本人戶籍信息的戶口本頁面)、畢業證、學位證等。,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書(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字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員還要求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境外學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明;委托生(定向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江山市組織部門出具的任職滿2年、考核稱職、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參與者應提供全國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證書》和與省項目辦簽訂的《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招募協議》;“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參與者需提供浙江省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欠發達地區大學生誌願服務計劃》;
報考鄉鎮機關專職人民武裝幹部的全日制大中專畢業生和退役士兵,應提供《退役士兵證》;
參加2019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須提供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出具的或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9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通知書。
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職位不予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技能評價),相關崗位不予遞補。
㈧技能評估
軍事技能鑒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省軍區組織實施。
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按《浙江省鄉鎮(街道)機關錄用專職人武部幹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執行,三項總分低於180者,不具備面試資格。
(9)面試
面試由衢州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入圍者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予遞補。面試成績100,合格分數線60。面試不合格者不能納入體檢和考察。
(十)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後,筆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合並計算總成績。計算總分的公式是: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 ' 40%+面試成績' 60%。
各級事業單位按總成績排名第壹(如總成績相等,筆試總成績高者;若筆試總成績再次相等,則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為先。下同)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 1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低於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十壹)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和單位進行。體檢按照《關於修改〈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16號)、《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0]82號)、《關於進壹步做好公務員體檢工作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2]65號)執行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
考察按照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
對報考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的優秀村幹部的考察,按照《關於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號)執行,必要時可采取民主測評、考察通知、經濟責任審計等方式。
考察期限壹般不超過60天,從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計算。考察結論分為“合格”或“不適宜錄用為公務員”。入圍名單公示後、招錄報名手續辦理前,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浙江省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或浙江省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考察結果只作為本次是否招聘的依據。
(12)宣傳和就業
招錄機關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示7天。
對報考鄉鎮機關優秀村幹部的職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如無反映或經調查無不影響錄用的問題,由招錄機關辦理錄用審批手續。反映影響就業問題,找到證據的,不予錄用;如果壹時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可以暫緩聘用,待調查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入學考試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
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認定不適合錄用為公務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及考試所需其他材料、在向錄用審批機關申報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報考者,招錄機關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選。
參加過技能考核、面試、體檢、考察、換證的人員姓名均在浙江省公務員招錄系統公布。
被錄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放棄或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2年內不得報考浙江省公務員。
如果次年發布浙江省公務員招考公告,則不補。
四、註意事項
(壹)助理法官、檢察官的考試按照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於招聘人民法院助理法官、檢察官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進行。
(二)截至2020年19年2月19,戶口仍在遷移過程中。請在註冊時確認您的結算,並如實填寫。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向學校書面報告。未按要求報到的,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再按規定時間辦理招聘報名手續。
(四)報名者必須在報名前進行註冊,然後登錄系統進行報名。申請人必須使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進行登記。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五)申請人在初審和復審過程中提交的所有報名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報考資格的,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壹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於2月30日019 17: 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院(電話:0571-88396652),經審核免考試費。
(七)對確認繳費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並將此類計劃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進行公告。如招聘崗位取消,考生可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改報其他崗位。逾期不改報的,視為放棄改報權利,退還考試費。專門為殘疾人設計的招聘崗位和部分特殊崗位可適當降低考試比例,少數民族崗位不受考試比例限制。
(八)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及標準的通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1]48號),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壹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測評中垂直跳觸高不超過3次,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九)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發布的《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065〕438+06號)和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報考者對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自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舉報。
(十壹)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將人事考試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誠信系統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下列行為:故意損毀試卷、答題卡、答題卡,或將試卷、答題卡、答題卡帶出考場的;抄襲和協助抄襲;用假證件參加考試;禁止使用具有計算和存儲功能的通信設備或電子設備;串通或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冒名頂替參加考試,將在浙江信用網公布。
(12)招考公告規定的軍事技能鑒定、體檢、考察、違紀違規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招考政策”或“報考須知”欄目查詢。需要咨詢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備註等信息時,請直接聯系招錄機關。對專業審計有異議的,可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政策咨詢電話0570-4026393(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