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貴州六盤水市煉鐵廠工人李玉前涉嫌?殺妻滅子?被捕,連續審訊6天後,警方得到9份有罪供述,李玉前承認殺害妻兒,壹審被判處死刑。盡管法庭這樣判了,李玉前的家人卻始終不相信,多年來壹直奔波在為李玉前申訴的道路。二次庭審,三次,四次,盡管李玉前目前改為了死緩,但仍然未洗脫殺害妻兒的嫌疑。
2020年9月24日上午10點,該案被納入無辜者計劃,終於迎來第五次庭審,家人再壹次看到希望。但監禁近20年的李玉前是否真的無罪?這次是否能走出監獄呢?真兇又是誰呢?
01
私生活混亂,疑似由壹場?風流債?引發的悲劇?
李玉前,1969年生於畢節大方縣,家中有五個兄弟姐妹。他是家裏唯壹的大學生。
在90年代,大學生還比較吃香,李玉前畢業後,當時作為?跨世紀人才?被引入六盤水市就職。
離校後第壹份工作就讓許多年輕人羨慕不已,在壹家鋼鐵公司上班,擔任該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
他與妻子謝初明是在校園相識的,兩人從大二開始就談戀愛,直到1997年順利組成家庭,並育有壹子。
俗話說?人不風流枉少年?,作為煉鐵廠的優秀人才,加上帥氣的外表,李玉前的私生活常常把持不住。
在結婚前,李玉前就腳踏兩只船,背地裏與煉鐵廠女職工孟某紅走到壹起。
直到李玉前結婚後,兩人還藕斷絲連在壹起好多年,孟某紅還為他做了多次流產。
情場得意,事業也得意,男人夢寐以求的生活莫過如此?李玉前無疑走上了人生的巔峰。
可是,紙終究包不住火,兩人長達數年的奸情最終原形畢露。
2000年5月,謝初明撞破奸情後,心灰意冷,對李玉前提出離婚。但李玉前及時認錯,並跪地保證,夫妻二人關系才得以緩和。
哪知?這段奸情的撞破,便是悲劇的開始?
02
兩個女人壹個男人,最終因愛生恨,劍拔弩張
在壹起這麽多年,做過數次流產,想斷便斷,哪有那麽容易?
孟某紅不依不饒,多次到李玉前的辦公室與家裏又哭又鬧,要討個說法。
雙方鬧得很不愉快,李玉前已經把持不住局面,謝初明也打電話到公司吵罵。
最終,孟某紅氣不過,到警局報案稱?遭到李玉前的強?,此事不了了之。
孟某紅又放出狠話?讓妳家人怎麽死的都不知道!?
大約幾天後,孟某紅將謝初明告上法庭,稱對方打電話罵她,給她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侵犯其名譽權。
2001年1月19日,雙方對薄公堂。
可庭審還未給出結果,謝初明與兒子便離奇失蹤了。
妻子與孩子去了哪裏?李玉前有不祥的預感?
03
妻兒?人間蒸發?,李玉前被抓入警局
3月20日,李玉前發現妻兒不見了,趕緊打電話給二哥李玉山。
由於老家距離水城有150公裏,當年交通很不方便,壹天只有壹趟車。李玉山趕到時已是第二天早上。
兩人找了壹個上午,並未找到妻兒的下落,當天下午,李玉前撥打了報警電話,並指出了妻兒失蹤可能跟孟某紅有關。
當天晚上,兄弟倆在家裏翻箱倒櫃,但沒有找到任何蛛絲馬跡。
接下來壹周,兩人在附近張貼尋人啟事,到附近的石林、山洞搜尋,也沒有發現。
3月28日,警方在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上發現了謝初明的血跡,在臥室內門邊還提取到了兩枚血指紋,經證實,該指紋屬於李玉前的情婦孟某紅。
根據以上判定,謝初明母子倆很可能已經遇害,而兇手很可能是孟某紅。
警方旋即對孟某紅展開深入調查,在其宿舍地板上,也發現了謝初明殘留的血跡。孟某紅被警方逮捕。
可不久後,李玉前也被警方帶走了,並被鎖定為殺害妻兒的重大嫌疑人。
04
原來,孟某紅供述了殺人經過,而李玉前則是案件中主謀。
3月29日,孟某紅作了有罪供述,供述內容直指李玉前為主謀。
孟某紅稱,李玉前殺妻滅子後,叫自己幫忙毀屍滅跡。將兩人分屍後,趁夜晚分次倒在水城鋼鐵廠的煉鋼爐裏。
李玉前被逮捕後,經過6日的連續審訊,作出了9份不同的有罪供述。
最終,在2001年9月壹審的時候,李玉前被判處死刑,孟某紅犯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檢方指控內容如下:
2001年3月20日淩晨,李玉前喝酒回家後見謝初明對其不理睬,想起近段時間二人的不和,便起意掐死了她,又用枕頭捂死被驚醒的兒子李明昊。當晚9時許,李玉前找來婚外情人孟某紅,二人壹起將屍體肢解,分裝在4個編織袋內。隨後,孟某紅用背簍將謝初明屍塊分批轉移到煉鐵廠高爐焚化。
壹審時,李玉前當庭翻供,稱自己遭到刑訊逼供,被孟某紅陷害。此後該案庭審3次,李玉前故意殺人罪並未洗脫。
2020年9月24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B101法庭再次開庭審理此案!
入獄後,李玉前堅持申冤,在外的家人也在這條路上持續奔走,甚至連他嶽母都堅持為其申訴。
23日壹早,李玉前的二哥李玉山與他嶽母就來到了貴陽。對於此次庭審,他們希望法庭公平公正審理,希望李玉前能夠無罪釋放。
李玉山表示,根據弟弟的供詞與當年掌握的證據來看,家人始終認為兇手是其情婦孟某紅。?她毀了李玉前,也毀了她自己。?
李玉前的嶽母張林合壹度不相信她是真兇,張林合說,起初,也以為是他殺了女兒和外孫。
直到壹審的時候,李玉前當庭翻供,她才覺得案情可疑。
這些年,李玉前的嶽父嶽母,也多次輾轉於各級政府部門,給李玉前遞交材料,對此,張林合的兒女壹度不支持。
甚至連接待她的工作人員都大感意外,稱?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
張林合則說,她多年堅持其實也並非單單為了李玉前,而是為了真理,為了她死去的女兒與外孫。
她說?即便李玉前不是真兇,但女兒的災禍也因他的婚外情而起,然而,恨歸恨,事實歸事實,我黑白分明。
李玉前的申訴律師王萬瓊認為,該案僅憑李玉前、孟某紅的有罪供述定案,但兩人的有罪供述不壹致,前後供述及證人證言都存在多處矛盾。
比如:
證人楊某木稱,其在2001年3月20日淩晨1時許,即李玉前尚未回家前,看到孟某紅多次從李家搬東西到她的住處?公寓304房間。另有煉鐵廠職工的證言稱,當晚上8點多就有人看到有背著背簍的女子走出304房間;當晚9時、10時,也有目擊者看到壹女子背著背簍上2號高爐。
另外,該案拋屍地點,正在孟某紅的工作崗位。
李玉前另壹申訴代理人徐昕則認為,該案的作案手段也存有疑點。原判指出李玉前分屍時,使用的兇器是他家裏的菜刀,但菜刀上並沒有檢驗出血跡。而且李玉前的九份有罪供述,前四份與後五份差異巨大,且前後矛盾。
李玉前此前表示,假如維持原判,還會繼續申訴。
妳認為他會成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