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於2013年6月、2014年6月先後註冊資產、財富為法定代表人,租用本市虹口區西江灣路XXX號凱德虹口龍之夢A座21層作為經營場所,並分別招募被告人張、陸等10人擔任公司職務。上述被告在經營期間,通過散發小廣告、口口相傳等方式公開銷售理財產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以8%至12%不等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本市不特定公民參與投資,非法吸收公眾資金變相用於公司運營支出、投資、借貸給他人等。
案發後,經上海滬港金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楊過資產、楊過財富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款603141436元。
最終,虹口區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鄭文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30萬元。即2016年9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兩個月至兩年三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至5萬元不等。
關聯公司國誠金融實際控制人獲刑。
2016年9月23日,上海楊過資產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楊過財富運營公司)被上海虹口公安分局查處。公司門前張貼的公安通告顯示,請投資者於2016年9月26日到虹口公安分局登記。另有消息稱,該公司近10名員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警方刑事拘留。
工商資料顯示,上海楊過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6月3日,註冊資本1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鄭文,股東為鄭文和上海楊過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2065438+2006年8月29日,楊過財富發布停業公告,稱銀監會發布的《個人對個人借貸中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對P2P理財平臺有新的規定,其中貸款金額上限為20萬元,不允許線下理財,影響了楊過財富的經營發展。
“經過多年發展,線下房貸市場競爭激烈,P2P運營困難。楊過財富出現了借款人延期還款,導致無法按時支付相應投資人理財本金的情況。”楊過財富在公告中稱,經過慎重考慮,決定暫停楊過財富的運營。
上述公告顯示,楊過財富理財客戶497家,涉及金額65438+9200萬元。據媒體報道,楊過財富6543.8+0.92億的窟窿,主要是上海兩家工廠的爛尾樓造成的。
資料顯示,楊過財富董事長、法人鄭文也是國誠金融的聯合創始人之壹,占股39%。此外,楊過財富與國誠金融之間存在復雜的關系,這使得國誠金融很難擺脫與楊過財富的關系。9月23日,國誠金融發布的公開信也顯示,第二大股東鄭文仍被公安機關拘留,稱因國誠金融內部股東鄭文個人原因經營困難,采取臨時措施限制提現。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與李2(另案處理)合夥,於2013年5月註冊成立國誠公司,李2任董事長,任副董事長(持股49%)。在營期間,開設網站(www.gcjr.com)作為線上平臺,通過互聯網和線下公益廣告招募不特定客戶,向公眾公開銷售各類理財產品並以股權眾籌形式募集資金,承諾到期還本付息,吸收不特定公民參與投資,變相非法吸收公眾資金。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調取的國誠公司工商檔案證實,國誠公司基本情況及公司經營範圍不含金融理財事項。經審計,國誠公司通過銀通、JD.COM在線、盛付通、富友支付、新浪支付五家第三方支付平臺歸集投資者資金953,991,875.03元。根據現有舉報材料,未付金額為4821056638+06元;根據現有調查材料,未付金額為60095959.54元;郭子公司、楊過公司轉讓給國誠公司2000萬元。
虹口區法院終審判決被告人張2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