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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和親戚打牌算賭博嗎?

大部分地方的人在節假日都會和親朋好友打麻將、撲克,放松心情,緩解生活工作壓力。然而,壹些人不小心越界觸犯了法律,從節日娛樂滑向無休止的賭博牟利。此前,江城區人民法院審理了壹起農村賭博案。

基本事實

被告人關某琴、關某月等人為非法獲利,於2018年6月至2008年10月期間,在廣東省陽江市高新區平崗鎮某村委會巷道內開設賭場。上述被告人利用撲克牌以“三公大飯小飯”的方式聚眾賭博。投註20元起,上不封頂。每場比賽,抽取20元至50元不等的“水錢”作為賭場的收入。

治療結果

陽江市江城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關某琴、關某月無視國家法律,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判處關某琴有期徒刑壹年,並處罰金6000元。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追繳被告人關違法所得3000元、被告人關某琴違法所得2000元。

典型意義

本案是依法打擊農村賭博開設賭場的典型案例。扶貧和鄉村振興需要清新的鄉風和淳樸的民風,杜絕不勞而獲的懶根思想,重點打擊和嚴懲農村賭博犯罪勢在必行。賭博不僅危害家庭和諧幸福,而且敗壞家風鄉風,滋生違法犯罪,影響社會穩定,侵蝕人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開設賭場犯罪,打擊賭博犯罪的組織者、經營者和獲利者,擠壓賭博活動的違法犯罪空間,有效遏制了農村賭博風氣的蔓延,促進了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建設法治國家發揮了積極作用。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第二款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六十四條對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壹切財產,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用於犯罪的個人物品,應當予以沒收。罰沒財物和罰款壹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理。

延伸和擴展

1.親戚之間“玩”算不算“賭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在親屬之間以輸贏財物進行麻將、撲克等娛樂活動的,不予處罰;親屬以外的人之間打麻將、打撲克等有少量財物輸贏的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九條:不以營利為目的,從事以少量財物輸贏為目的的娛樂活動,提供棋牌室等正常收取場所和服務費用的娛樂場所等。,不得以賭博論處。

二、什麽情況下可能構成“聚眾賭博”?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壹)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總額達到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達到五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總人數達到20人以上的;

(四)組織10余名中國公民出境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三、賭博行為和群眾性娛樂活動如何界定?

第壹,從主觀上看,是否以營利為目的是賭博罪的主觀要件,而大眾娛樂是為了休閑;

第二,從主體來看,大眾娛樂多在家庭成員、親友之間進行;

三是看是否有組織者從中獲利,構成賭博罪。客觀上僅限於“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以賭博為業”三種行為。“聚眾賭博”是指組織、召集、引誘多人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以賭博為業”是指經常賭博,並以賭博獲取金錢為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行為;“開設賭場”是指提供賭博場所和器具供他人賭博,本人從中獲利的行為;

第四,彩票金額取決於個人、地區經濟條件和大眾接受的消費水平。

法官提醒道

很快就要到了

為期8天的國慶節和中秋節假期。

提前祝朋友們節日快樂~

但是請記住。

娛樂歸娛樂

千萬不要越過法律底線。

努力做壹個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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