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原告委托代理人邯鄲市實力律師事務所律師尹表示:這次訴訟體現了現在村民法律素質的提高,老百姓告官不是遙不可及;地方市縣政府也要增強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觀念。
挑戰陌生情境,甘當先鋒。
說起李淵等8人被起訴,建設部並非不知情。建設部副部長劉誌海在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有的政府不依法公布數據,導致拆遷人補償安置偏離市場價格。
邯鄲市、邯鄲縣拆遷普遍存在這樣的問題。評估機構對本案原告的回應:只能以(2003)3號文件為依據;政府沒有發布新的數據。即使明年,舊的標準依然適用,我們也很無奈。
尹律師分析,評估機構大多是受拆遷方委托,不公開數據現狀,也促進了自身業務發展,拆遷方也願意找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另外,如果不公布數據,可以單方面加快城市改造建設的步伐。以上可能就是這種奇怪情況存在的原因,只是拖延了很久。
《城市房屋拆遷估價指導意見》第十三條明確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交易價格,每年至少壹次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用途、不同建築結構的各類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
市、縣人民政府公布的這壹市場價格是拆遷估價的重要參考。本指導意見第十四條規定:“拆遷估價應當參考同類房地產的市場交易價格和市、縣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部門定期公布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結合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情況進行。”所以這些被拆遷人願意當先鋒,提起行政訴訟來解決我作為被拆遷人目前面臨的這樣壹個奇怪的格局,真正按照市場價格來評估。
房價今非昔比,評價偏離正義。
2003年,今天林東被拆遷地區的房地產交易市場與過去大不相同。
據李越安介紹,2003年,東部的房價最多也就在房價的中間。現在毫不誇張的說,東部的房價已經讓人顫抖。這個地段可以說是商品房開發的黃金地段。在拆遷人所在的同壹個地塊上開發的創新陽光城售樓部銷售的房子,每平方米有3400元到3900元的行情,甚至達到了4000元。本案中,以頂格1000元/平方米為基準價,按照(2003)3號文件最低等級“三類地段”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顯然是不成立的。不能因為市縣政府的不作為,就讓被拆遷人買單。
2007年4月26日,邯鄲縣法院對邯鄲縣杭初字諾立案。11.此外,原告起訴被告邯鄲縣人民政府違法辦理拆遷許可手續,被告未履行拆遷規劃和年度計劃審批備案制度,並以2007年12月15日第1002號行政訴訟法第1002號行政訴訟法第1002條第1款立案。13和否分別是12。
4月28日,原告追加邯鄲市人民政府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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