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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勝凱對該案的審理

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於5438年6月+2005年2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何勝凱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出獄後,何勝凱對作出終審判決的遵義中院法官懷恨在心,圖謀報復。

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4月下午,何勝凱經過精心準備,闖入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壹樓大廳,持刀刺死法警、保安、保潔員等4人,造成1人死亡,3人受傷。

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何勝凱犯罪動機卑劣,殺人手段極其惡毒,犯罪後果特別嚴重,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系累犯,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65438年2月9日,何勝凱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08年3月刑滿釋放。

65438年6月+65438年10月+2009年4月,何勝凱對判決結果不滿,他產生了仇視和報復社會的心理。踩點後,何勝凱闖入遵義中院,制造了1死3傷的血案。因為故意模仿上海楊佳襲警案,被稱為“遵義楊佳”,轟動全國。

何勝凱於2009年6月5438+10月08日在紅花崗區常征鎮家中被抓獲,同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65438年10月27日被逮捕,羈押在遵義第二看守所。

2010年6月7日,何勝凱案異地審理,銅仁地區檢察院分院向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0年7月9日,賀勝凱案在銅仁地區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何勝凱及其家屬、辯護律師、被害人親屬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參加訴訟。公訴機關指控何勝凱犯故意殺人罪,系累犯,應從重處罰。

2065438年7月21日,銅仁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判處何勝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何勝凱對這壹結果向法院提起上訴。

2010 165438+10月25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何勝凱故意殺人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庭審從早上8: 30壹直持續到中午12: 00,沒有當庭宣判。姓名:鐘世鑫

出生:1962農歷八月13出生於遵義縣馬體鎮。

入伍:6月1980 11入伍,6月1980 1至7月1985在雲南省德宏軍分區服役,歷任邊防八團戰士、教導隊副班長、運輸連副班長、警衛班班長。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在解放軍145醫院留守處服役,1986年3月成為誌願者。

入黨:1983 2月在部隊入黨。

跳槽:65438+1994年4月加入遵義中院。2007年3月任司法警察支隊副支隊長。同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二級警督軍銜。2007年7月任司法警察支隊支隊長。

遇害:65438年6月+65438年10月+2009年4月,鐘世鑫為保護院內警員安全,英勇抗擊歹徒。他身負重傷,經搶救無效壯烈犧牲。他只有47歲。

例:2009年10年底至12,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遵義市委政法委、遵義市委政法委、省委先後發出向鐘世鑫學習的號召。

立功:2009年10月25日,10,省高院授予鐘世鑫個人壹等功。

宣講:2009年底,省高院黨組決定由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組成鐘世鑫先進事跡宣講團,在全市、全省法院系統進行宣講,進壹步掀起了學習英雄的熱潮。

延期:2010年3月,鐘世鑫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為全國模範司法警察;2010年6月被追授為全省全市優秀* * *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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