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這件事,我認為孩子父親的做法合理但不合法。第壹,視頻中的女子說她沒有牽繩子,但是狗很溫順。當時她只是舔了壹下孩子,並沒有攻擊的意思,但是孩子被嚇到了。哭著他爸當場過來撿狗摔死了。從這個角度來看,沒有拴繩導致孩子哭鬧,女方作為狗的主人,確實有責任。但因為狗並沒有傷害孩子,她只是受到了驚嚇,孩子的父親立即處決了狗。從情感的角度來看,這是監護人急切的表現,但從客觀的角度來看,他只考慮了自己,沒有考慮到女方的心情和她這樣做所受到的傷害,以及她接下來可能要承擔什麽責任。
或許這並不通俗,於是《紅星新聞》記者采訪了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在此我們截取律師的部分文字來論證我的上述觀點。
當然不屬於正當防衛,也不構成緊急情況。正當防衛的來源是人,而緊急避險的來源更廣泛,包括動物侵害。如果狗撲向了孩子,甚至咬了孩子,這時候把狗扔死就是緊急情況了。但是這種情況下,寵物狗只是叫了幾聲,孩子的爸爸就直接沖過去把寵物狗摔死了。行為有點極端,屬於侵權,應該承擔民事責任。
因此,沖動是魔鬼。我們真的可以理解父親們想要保護孩子時的急躁,但無論發生什麽事情,如果我們不能理性地判斷在某種情況下自己該做什麽不該做什麽,很可能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