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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小學生被罰跪著聽課不敢上學是怎麽回事?

最近,在河南省新鄉市延津縣,就有學生家長反映說,自己的孩子突然開始抗拒上學,原因是學校老師多次要求他們下跪並擰了他們的耳朵。家長認為,這是明顯的體罰,但學校對這壹說法並不認同。

河南延津縣馬莊鄉姬莊村的小夢(化名)在延津縣清華園學校上學。今年3月初,被父母接回家的小夢再也不願回到學校。小夢父親說:“在學校我和她母親送他上學的時候,俺妞就躲在我身後,要不躲在我懷裏,就跟老鼠見了貓壹樣,見了老師都不敢看老師。”

據了解,小夢所在的河南延津縣清華園學校,是壹個分小學部與初中部的寄宿制學校,小夢所在的班級是小學三年級二班。采訪中,班裏其他學生和家長也都說出了班主任王海曼的確存在教育督導過度的情況。 “上課不聽講玩了,就讓跪。” “在班裏誰上課不專心聽,就讓跪在前頭聽課。” (大概有幾個妳知道的?)呂震茂,還有魏軍,還有李雲子,還有郭燕郝,魏祥輝。 得知孩子在學校下跪的情況之後,不少學生家人曾去找過班主任王海曼,但對方並不承認。 “當時班主任在跟前,我就問她,妳打我妞沒,她說沒有打,我就碰了碰她耳朵,出了教室沒多遠,她說妳小妞是不是中邪了?”

河南延津縣清華園學校校長張中全:“當時是迫於家長的壓力,我們研究決定適當處分,畢竟影響了我們學校的形象。到目前為止,我們調查就是摸摸孩子耳朵,到底怎麽定性,能不能定性為體罰,這個很難界定,現在教育主管部門已經介入調查。”

那麽,罰跪、非正常接觸孩子身體,給孩子造成身心傷害到底屬於不屬於法律上所規定的“體罰”?河南盈科律師事務所胡律師告訴記者,根據《未成年保護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規定,如果學生家長反映屬實,當事人班主任就嚴重違反了相關規定。

胡律師:“讓沒有完成學習任務的學生跪著聽講,這叫侮辱性的體罰,不僅讓小學生在身體上受傷害,而且還在心裏上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在民事上,違反了教育合同的行為,也是違反相關教育法規的,要受到壹定的行政處罰的,如果說這種行為比較嚴重,造成壹定嚴重後果的話,可能還會涉嫌刑事犯罪,這都要分不同情形的,壹般都需要教育部門去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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