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指與刑事案件相關的法律法規的總稱,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壹、公訴案件
公訴案件,是指檢察機關以國家名義向法院提起公訴,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它與自訴案件相對稱。在我國,除了告訴才處理的和不需要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由自訴人自訴外,其余的均由公安或檢察機關立案偵案、偵查終結後,檢察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即向法院提起公訴,提起公訴的案件為公訴案件。
二、自訴案件
是指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者近親屬為了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案件。
三、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是指在刑事案件中,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解決民事賠償問題。
在中國,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國家或集體的財產遭受損失了,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沒有遭受損失,或者物質損失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為直接引起的,不能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應與刑事案件壹並審判,如果壹並審判影響刑事審判的進行,可先審判刑事部分,然後由同壹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四、提起自訴人須符合的條件
犯罪行為的被害人;被害人死亡、喪失行為能力或因受強制、威脅等原因無法告訴,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代為告訴,代為告訴的,應當提供與被害人關系的證明和被害人不能親自告訴的原因證明。
河源,亦稱槎城,廣東省地級市、深圳都市圈城市。地處廣東省東北部、東江中上遊、韓江上遊,全市面積1.57萬平方公裏。轄1個區、5個縣,另設河源國家高新區、江東新區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有常住人口數283.77萬。
歷史上,佗城是嶺南最早的建邑之地,南越王趙佗為首任龍川縣令。河源是客家人開發嶺南最早的地區,是中***首任中央審計委員會主任阮嘯仙、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肖揚、北京大學中文系原主任溫儒敏的故鄉,是東江縱隊的革命根據地,是廣東最早的解放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