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面向全市公開選調6名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選調範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參公)登記且在編在職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二、選調職位
(壹)法官助理:立案庭五級法官助理1名、刑事審判第壹庭五級法官助理1名;
(二)綜合管理類公務員:政治處壹級科員1名、辦公室壹級科員1名、督察室壹級科員1名、研究室壹級科員1名。
三、選調條件
(壹)報名人員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6年1月13日以後出生);
4.普通高等院校本科(非在職)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其中報考五級法官助理職位專業要求法學,同時須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政治處壹級科員職位專業要求法學、人力資源管理、漢語言文學,同時須為中***黨員;辦公室壹級科員職位專業要求財務管理、會計學;督察室壹級科員職位專業要求法學,同時須為中***黨員;研究室壹級科員職位專業要求漢語言文學、法學。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試用期當年除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四級法官助理、四級主任科員以及相當層次職級以上公務員,報考五級法官助理職位的,被錄用入職後定為五級法官助理;報考壹級科員職位的,被錄用入職後定為壹級科員。
年齡、工作經歷、服務年限、職務職級以及相關資歷,如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等取得時間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22年1月13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2.依法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轉任到新單位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參加選調後即構成法律法規規定回避關系的職位,調入後可能產生不良影響;具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在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的;配偶、父母、子女在茂名地區範圍內從事律師執業的。
8.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子女,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沒有配偶,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壹)報名。
1.現場報名。報名地址: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處(油城九路五號大院6樓618室),郵政編碼:525000,聯系電話:0668-2372208。
2.網絡報名。報名者將報名材料電子版及彩色掃描版發至指定郵箱(文件名統壹為“選調公務員+姓名+手機號碼”),郵箱地址:mmzyzzc@163.com。
3.報名截止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0日截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其中選擇“網絡報名”的,以報名材料在報名電子郵箱內接收時間為準。
4.報名時按順序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紙質壹式兩份及電子版(從發布公告網站下載)。
(2)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復印件(報考五級法官助理職位的還須提交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報考壹級科員相關職位(政治處及督察室)的還須提供由所在黨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材料。
(4)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含年度考核情況)、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加註“與原件相符”並蓋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證件照電子版(以“姓名+身份證號”格式命名,相片格式為JPG)。
(二)資格初審。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個人信息(姓名、身份、所在單位、職級等)的真實性、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三)筆試。
五級法官助理職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法律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審判輔助法律業務知識等;壹級科員職位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此外辦公室壹級科員崗位還需測試財務相關業務知識。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考生才能有資格進入面試環節。
(四)資格復審。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選調職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由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取消面試資格的,可依次遞補人選。
(五)面試。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
視疫情防控情況,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關註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並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六)考察。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組,全面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采取差額考察方式按總成績(總成績須60分以上)由高到低以選調職位1:2確定考察對象。綜合運用多種考察方式考準考實考察對象。
(七)體檢。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通過考察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選調職位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體檢不合格的,依次遞補體檢對象。
(八)確定選調人選。
綜合各方面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九)公示。
按規定對擬選調人選在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十)辦理轉任手續。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轉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公務員轉任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選調資格;公示期間考生放棄選調或發現存在影響轉任的情況導致職位空缺的,由我院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五、疫情防控
本次選調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開展,報考者應當按照有關防控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報考者應持“健康碼”綠碼並經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參加考試的各環節。在考試各環節考生須全程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響身份核驗。各環節考生需提供48小時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考前14天內有國(境)外旅居史的報考者不能參加選調考試。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遴選各環節時間做出合理調整,並及時發布公告。
六、其他事項
(壹)本次選調將通過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茂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請考生留意關註。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資格,並按規定嚴肅處理。
(三)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壹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四)本公告的“以上”“以下”“以後”均含本級基數。
(五)本公告由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1.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登記表.doc
2.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doc
3.專業參考目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