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現在十個月了,壹顆牙都沒長出來。正常嗎?我想,嗯,得去醫院檢查壹下有沒有缺鈣,不然我就早點給寶寶補鈣了!我家兩個孩子從六七個月就有牙齒了!流口水很正常!
被拘留了7個月,壹點消息都沒有。他很有可能會在監獄裏被殺。
另外,妳為什麽被拘留七個月?
刑拘快三個月了,壹點消息都沒有。拘役最長期限為37天。如果收到逮捕通知書,可能是第38天(辦案單位打電話來領取)或者更久(辦案單位郵寄)。沒有收到逮捕通知書,刑事拘留37天就要放人,否則公安局就違法了。
是否構成犯罪,不僅要看其身份,還要綜合分析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證人證言。
司法實踐中,刑事拘留時間較長,通常是因為案情復雜或者取證困難,建議耐心等待或者主動詢問辦案單位。
刑事訴訟中的羈押,是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遇有法定緊急情況,臨時剝奪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壹種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壹是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人是指有證據證明自己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第二,它具有法律緊急狀態之壹。關於什麽是緊急情況,刑事訴訟法第80條和163條對公安機關拘留和人民檢察院拘留有不同的規定。
我請了律師對我提起訴訟。現在已經七個月了,壹點消息都沒有。我該怎麽辦?1.律師代表妳行使相關權利。妳應該向律師詢問進展,但律師有義務告知妳事件的進展。
第二,請律師不要口頭說,要有相關協議作為雙方的約束。
第三,如果傷情涉及刑事方面,也可以咨詢公安。不要把律師當成唯壹的救命稻草。
我的網站已經提交備案三個月了,壹點消息都沒有?請聯系接入提供商查看備案階段。壹般情況下,三個月都不會有消息。
英國簽證到現在已經18個工作日了,壹點消息都沒有。英國簽證如果不加急,壹般是15-20個工作日,高峰期(壹般是6-9月)可能會慢壹些。如果超過20個工作日還沒有任何消息,可以發郵件到大使館詢問,壹般會給妳回復。
以英國旅遊簽證為例。如果不加急,壹般需要15-20個工作日。可以查壹下快遞單號。目前是簽證辦理高峰期,耐心等待即可。
朋友在看守所呆了八個月,壹點消息都沒有。羈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要等審判判決後才能明確案件的性質和相關人的責任,在押人員也就有了進壹步的去向。在看守所的羈押期,只是壹個等待審判的過程。看守所在押人員開庭時間要求案件事實清楚,主犯到庭。這個時間不確定。
男朋友搶劫,只搶了200塊錢,現在被帶走5個月了,還是壹點消息都沒有。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奪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所謂暴力,是指行為人對受害人的身體進行擊打或強制。搶劫罪的暴力行為是指為了消除被害人的反抗,搶劫他人財物,而擊打或者脅迫被害人身體的行為。這裏的其他方法是指行為人使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人無法反抗的方法。凡年滿14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搶劫罪的主體。
第二,法律規定
(1)刑罰: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六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六十九條犯盜竊、詐騙、搶劫罪,為隱匿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九條聚眾“打砸搶”,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毀壞或者搶奪公私財物的,除責令退賠外,對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加重處罰情節: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處以罰款或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較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六)冒充警察搶劫的;
(七)持械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