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章必須放在保險櫃或堅固的櫃子或抽屜裏並上鎖,以保證公章的絕對安全;
3.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更不得借用;
4.公章必須保存在辦公室,不允許拿出來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領導批準,管理人員帶印章到現場監督印制;
5.空白信函或空白表格上不得加蓋公章。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經學校領導批準同意後,公章管理人員方可使用。公章的使用必須登記。領導審核的材料有:
1.以學校名義提交和發送的文件、資料、各種報告和各種評估材料;
2、以學校名義簽訂的合同、協議、委托書等。;
3.發放由教導處和人事部管理的各種證件,如工作證、學生證、聘書等證件;
4.以學校名義發出的獎勵和邀請;
5、科研項目、申請等。;
6、因業務需要出具介紹信;
7.學校需要出具個人事務證明;
8.其他重要證明或材料。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1.由全體行政人員組成的行政團隊是學校最高級別的管理團隊,是全體教職員工的領導者。行政團隊的工作直接決定了學校的壹切。
2.根據普通高中的特點,為使學校管理更加有效,實行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是學校管理的壹種重要形式。
3、華師高級中學行政人員值班制度按以下要求執行:
(1)行政值班人員的工作是巡視校園,了解全校師生的工作和學習情況,做好值班記錄。
②值班時間原則上應與住校生的學習時間同步,特別要保證夜間的管理時間。
(3)負責檢查值日班做好全校值日管理工作。
(4)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值班。
⑤值班中發現異常情況或緊急情況,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6.值班期間,值班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