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暖暖住院資料圖
王文暖說,她和丈夫是在中國領的證。法律上真的是這樣嗎?從律師的角度妳對當事人有什麽建議?
河南金澤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劍分析,目前,由於泰國刑事案件尚未結束,當事人丈夫在押,協議離婚需要雙方親自到民政部門辦理,因此協議離婚暫時不可行,但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離婚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上沒有說刑事案件沒有結束,不能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離婚。”付建表示,由於當事人的丈夫被羈押在國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夫妻壹方在國內,壹方在國外的,國內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應當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當事人可以在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提起離婚訴訟。
傅堅還表示,根據法律規定,法院應該向國外的被告發送傳票和起訴書。如果傳票和起訴書無法通過郵件送達,法院可以在六個月內宣布。如果刑事案件審結,被告正在服刑,法院需要到被告服刑的監獄審理離婚案件。刑事案件未經審判,被告人在押的,被告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應訴。如果被告完全不回應,符合壹定條件,法院也可以缺席判決。
大象新聞此前報道,2065438+2009年6月,王文暖和丈夫余某東在泰國旅遊時被對方推下懸崖,全身多處骨折。余某東壹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被判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