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淮安壹男子因為當眾被領導羞辱,非常生氣,要報復領導。於是趁領導不註意,把領導撞倒在地,然後報警說發生了交通事故。據悉,該男子與領導的矛盾屬於工作上的矛盾。當時上級領導來檢查,被撞的領導當著大家的面罵了那人壹頓,讓那人覺得很丟臉,認為領導覺得他好欺負,故意欺負自己。當天下午上班時,該男子看到領導騎著電動車,他就壹腳踩油門將領導撞傷。
不得不說這個男人太任性了。同事之間有矛盾很正常。我們可以通過溝通來解決,而不是采取這種非常暴力的方法。用這種方法不僅不解決問題,還讓自己承擔刑事責任,得不償失!該男子的行為已經涉嫌刑法上的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的刑期在三年到五年之間。現在這個人失業了,他的生活被玷汙了。另外,男性還要承擔看病的費用,因為不能妥善解決與同事的矛盾,不僅破財,還會把自己送進監獄。這種解決問題的方法非常不值得提倡。千萬不能踩法律的紅線,否則會後悔壹輩子。
成年人在職場磕磕絆絆很正常。受委屈後要學會及時解決情緒。可以和其他同事聊聊天,或者出去旅行釋放壹下壓抑的心情,以免做出極端的事情,讓自己陷入犯罪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