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工作是壹項復雜的工作,能否順利完成同許多因素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委托事務的確立,首先要建立在客戶與我們相互信任、相互保密的基礎上。至於收費多少,主要的是取決於幾個方面:
1、委托人要求達到的目的。比方說,常見的婚外情調查取證,客戶要求能夠達到離婚的目的與客戶要求能夠達到賠償的目的是截然不同的;
2、委托人提供的線索數量及真實性。即是說,客戶提供的線索數量越多,我們收費相應的會越少;客戶提供的線索越具有真實性,那麽我們收費相應的也會越少;反之則高;
3、工作現場環境條件等客觀因素。本地與外埠不同;消費水平高的與消費水平低的不同;城市與鄉村不同;公***場所與私人場所不同;
4、案件自身的復雜程度。比如說,普通的查找第三者、婚外情調查取證與重婚罪調查取證的收費差距巨大;同樣是查找目標下落的委托,如目標是經濟犯罪嫌疑人與目標是民事糾紛當事人調查方法和成本完全是不壹樣的;?
5、被調查對象的具體情況。就是說,同樣的自駕車,而自駕奔馳、寶馬名牌車的與自駕吉利、小微型車的絕對不同;公務員與老百姓絕對不同;這壹點不在於我們是“勢利眼”,而在於我們工作的難度是絕對不同的,也不能用壹般的調查方法去操作;
6、辦案人的能力、職業道德等主觀因素;同樣叫調查,經辦人(單位)的信譽、職業道德、專業水平、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會有所區別;比如說,能做婚外情調查的辦案人不壹定能夠完成商務性質的調查;正規化調查公司與散兵遊勇式的小作坊截然不同…….?
故此,只有在我們對委托事宜充分了解後,才能對完成委托所需的人力,物力和相關費用等各種情況做壹個準確的評估,才能提出壹個合理的收費價格報價。在沒有了解清楚具體情況之前就泛泛報價,是調查公司壹種極不負責的經營方式!這時,委托人應當小心,這極可能導致委托目的無法實現或者難以實現,最終受損的還是委托人。這種損失不單單是金錢上的,而且,時間上的損失是無法彌補的!是調查公司壹種極不負責的經營方式!?
我們希望客戶(委托人)能對我們工作的特殊性予以理解。只有我們完全了解要為您提供何種服務和您要達到何種目的時才能合理報價。委托人支付的調查費用只有足於保證我們能夠在最壞的情況下都能順利完成委托任務時,才能達到預期的調查結果,才是“物有所值”,才是合理的收費標準。所以,我們要對妳的案情進行詳細“診斷”後才能進行報價,並在收取前期經費和保證金的基礎上,我們才能開始工作並最終完成委托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