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獲得法律援助刑事辯護書之前需要經過什麽程序

獲得法律援助刑事辯護書之前需要經過什麽程序

法律主觀:

在看守所期間, 犯罪嫌疑人 自己因為經濟困難,可以申請法律援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關於開展刑事案件 律師 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的辦法》 第二條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有權 委托律師 作為 辯護人 。 被告人具有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第二百六十七條規定應當通知辯護情形,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除前款規定外,其他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 壹審 案件、 二審 案件、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3《 法律援助條例 》 第十壹條 刑事訴訟 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 公訴 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 自訴案件 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四十二條 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 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 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 上一篇:廣東男子遭圍毆後捅傷五人,法院如何判決?
  • 下一篇:看完《寒戰2》,請問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局長和律政司司長的職級和隸屬關系?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