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們也非常關註成都的積分入戶申請文件。很多人可能只是對它有壹定的了解,但可能並不清楚。接下來,邊肖將為您帶來關於成都積分入戶申請文件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壹、成都積分入戶材料(壹)用人單位申請的,需提交: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2.持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身份證;3.勞動(聘用)合同;4.社會保險繳納證明;5.單位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企業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證書等。).6.合法居住證明。(2)個人申報的,必須提交:1。成都市居住證積分申請表;2.持證人在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和身份證;3.勞動(聘用)合同,或註冊地址在成都的工商營業執照;4.社會保險繳納證明;5.合法居住證明。除上述積分申請基本材料外,持證人還應提供居住證積分指標項目對應的材料。二、詳細流程1。年度居住證積分申請時間為6月1日至7月31日。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積分申請材料後,對材料齊全的出具回執;材料不齊全的,應壹次性告知。持證人和用人單位應當對積分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2 .材料審核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受理申請材料,負責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有疑問的材料可以提交區(市)縣有關部門進行審核,有關部門應當自收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審核結果提交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3.有核定積分的區(市)縣政府人口服務管理機構負責積分核定,並報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備案。4.市公安局戶政管理局(市政府人口服務管理辦公室)根據達到標準積分的持證人申請和年度居住證積分指標計劃,按積分順序對住戶進行排序,積分相同的住戶按參保年限和連續居住年限進行排序,按排序順序確定住戶名單並公示。公示期不少於10天。積分入戶名單公布後,持證人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入戶手續(入戶地點應與積分申請地同壹個區(市)或縣)。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放棄。申請人在申辦期間有犯罪記錄的,取消其入戶資格。相信看了以上關於成都戶籍證件的小編,妳對這個問題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如有疑問,也可攜帶相關資料和文件到相關機構進壹步咨詢了解。如果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解答,可以在線咨詢律師!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所在地轄區的,應當在遷出前由本人或者戶主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的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