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是社會公德的壹種體現,是美德! 是人民的需要,社會的需要,我們的需要,但絕不是法律的要求,社會的公德首先體現在法律的支持力度上,我承認社會需要這樣的美,當見義勇為的行為與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混淆在壹起的時候,法律是不會認同見義勇為的。眾所周知的抓小偷事件,小偷飛速逃跑,後面的見義勇為者急追,小偷由於緊張摔倒在地死亡,見義勇為者被判刑三年,並處賠款幾十萬。要是妳的話還敢見義勇為嗎?妳能保證妳不過當嗎?我的朋友打車回家,途中發現路邊有人倒在地上,懷疑是前面的壹輛形跡可疑的車撞的,於是就叫司機追趕,同時報警110,。當追上可疑車輛的時候,發現可疑車輛的前風擋玻璃破損,就拔下了司機的車鑰匙,同車的兩個同事拉住從付坐下來的人,要前往派出所,周圍有很多圍觀的群眾壹起幫忙,拉扯中副座上的人不知是誰打了他壹拳,造成鼻梁骨骨折,到了派出所,警察以尋釁滋事將三名見義勇為者拘留,至今已有20天了,我的心很疼。大凡見義勇為者的命運都不是很好,很難受到社會和人民的尊重,要麽受傷後得不到應有的治療,要麽幹脆就以各種名目強加罪名,造成見義勇為著心裏和生理的雙重傷害,甚至坐班房和賠錢,丟工作,就更不用說親情了!我知道見義勇為是美德,但我美不起來,我不想我救了壹個老暈倒在路邊的老人,到醫院清醒過來後,說是我侵害了他。我不想眼睜睜的看著壹個倒在路邊人死去,我真的可以救他,也許簡單到壹口水壹粒藥。我不會了,我只是希望當我有危難的時候有人來救我,我也是人民啊。我不會再去救人了!像魯迅小說中寫的那樣,中國人木然的看著外國人殺中國人。試著學會木然,不是很好嗎?至少地獄裏的人不是我! 我在流淚----好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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