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已經申請了20次,換證時要求還清白。
2006年,家住新鄉封丘的高新瑞拿到了駕照。今年年初,他去當地交警大隊申請換證時,被告知有22條違法記錄。高新瑞說,他連這些地方都沒去過,駕照也沒用過,更別說丟了。罰款800元加上各種滯納金就是1000多元,錢不多,但是真的很委屈。
資料顯示,22條違法記錄與河南G20315、河南GZ0315兩輛車有關,違法路段多在封丘縣。他從未見過那兩輛車。2009年和2010年在鄭州工作。高新瑞向記者出示了工廠出具的證明。芮不解的是,車牌號於G20315是2004年報廢的。2004年報廢的那輛車,2009年還在路上。他們找到車後,為什麽只開罰單而不扣留?
高新瑞到交警大隊違法處理室報案後,工作人員出具了4人名單,說這4人過去交過罰款,讓他自己去找。他們應該尋找什麽,為什麽我要親自調查這些人?高新瑞更是不解。
昨天,記者和高新瑞壹起來到交警大隊的違法處理室,工作人員說:這個駕照可能是別人申請的,不然也不會有這麽多違法信息。當被問及駕照能否正常更換時,該工作人員說。非法信息必須在證書審查和更新後進行處理如果高新瑞想要消除駕照上的違法信息,就必須繳納罰款,或者找當時設置駕照的人證明當時被處罰的不是自己。作為壹名普通市民,記者致電封丘縣車管所詢問如何處理這壹情況。壹名女性工作人員也表示,她需要找到自己的司機和非法車輛。
其間,有人給高新瑞出主意,通過對比處罰通知書的字跡或簽名,證明他不是現場接受處罰的人。我當時去交警隊索要處罰通知,對方卻說不是他們執法。還有成千上萬的通知。我怎麽才能找到他們?高新瑞說。
警方應該立案調查。
河南日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耿淩希表示,當事人認為有人申請了自己的駕駛證,涉嫌偽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公文,屬於刑事犯罪,當事人也提供了相關證據,警方應當立案調查。交警部門的這種做法不合理。
應對和預防申請駕駛證的違法案件,有學者認為,首先要建立機動車號牌和駕駛證黑名單信息網,對被處罰的違法人員進行網上登記。其次,辨認筆跡,並大聲喊出由設置違法行為發生地交管部門出具的罰單,可以對罰單上被處罰駕駛人的簽名進行筆跡鑒定。此外,涉及不同執法主體的,交管部門要有協調聯動機制,避免不同執法主體之間扯皮或推諉。
如何證明清白?自證其罪。無非是自言自語,可信度肯定會大打折扣。2009年10月14日晚,只開了兩天車的年輕河南小夥孫中界給人搭順風車,卻被執法部門懷疑被困釣魚陷阱,被指控非法經營拉客,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孫中界憤怒地砍掉了自己的小手指。自證其罪。悲傷證實,當條件不具備時。
因此,雖然程序的正義表明了結果的正義,但還是讓受害者自證其罪。只能說明還有空個領域執法機構的工作方法和思路需要改進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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