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在法律術語中,是指法院根據判決書撰寫的文書。是法律領域常用的壹種應用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的制作在形式上應具有規範性、創新性、公開性、合法性和準確性的特點。
(1)常態。為了提高訴訟文書的質量,最高法院制定了各類司法裁判的規範性、標準性和實用性文書樣式。因此,各類判決書的撰寫程序要符合最高法院關於作出判決的要求。總之,司法判決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印刷規範。
(2)創新。各種案件和同類具體案件有很多區別。因此,判決書不應拘泥於約定俗成的格式,而應在規範的基礎上不斷創新。
(3)開放性。公開審判是壹項憲法原則。司法判決作為審判活動的最終載體,當然應該體現審判公開的原則。
(4)法律性質。司法裁判是由法官撰寫的具有較強法律性質的專業文書,是法院依據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的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格式)
[1998]×刑子楚第15號
公訴機關: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吳XX(原名吳XX),男,1960年7月30日出生,漢族,本市人,初中文化,農民,住本市XX區金平鎮裏尾村。1993 7月15因強奸罪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22日被逮捕。現羈押於XX市看守所。
辯護人:王××、李××,新浦區×××律師事務所律師。
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吳XX犯強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本院於8月31,65438,0993日收到XX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後,依法組成合議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XX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程XX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吳XX及其辯護人王XX、王XX出庭支持公訴。此案現已結案。
XX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XX於1993年5月21日晚對張XX實施強奸。被告人吳XX為錢自願與張XX發生性關系。他的辯護人認為,被告人的行為構成犯罪,但他沒有實施暴力。其犯罪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後果,有酌定從寬處罰情節。
經審理查明:1993年5月21日,被告人吳××到××區宿城鄉東亞岑村銷售香煙,並於當晚在其親戚家東房住宿。當晚,被告人吳XX在得知住在西室的張XX的丈夫下海捕魚後,於22日零時許到西室將正在睡覺的張XX強奸。
上述事實由被告人吳XX供述,與被害人張XX的陳述壹致,並有刑事科學技術鑒定書[1993] X.G.W .字第030號,以及肖XX等證人證言證明。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XX利用他人熟睡之機實施奸淫,已觸犯刑法,構成強奸罪。XX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XX犯強奸罪。事實清楚準確,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吳XX對其犯罪事實的供述翻供,辯稱被害人張XX自願與其發生性關系,純屬推卸責任。辯護人認為被告人沒有實施暴力行為,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意見,請酌情從輕處理,合議庭在量刑時予以考慮。為了打擊犯罪活動,保護婦女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1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吳XX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
如不服本判決,可於收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10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XX省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狀應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兩份。
審判長:××××
法官:××××
代理審判員:××××
2016 10 6月18日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