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返還定金協議的效力。比如第二條,缺陷責任期壹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201,2017年7月實施,之前沒有強制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約定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年後返還質量保證金的,該約定違反《辦法》中缺陷責任期(最長2年)的效力如何?另壹方面,質量保證金的起點與強制性規定不壹致。《辦法》第八條規定缺陷責任期自工程通過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但合同規定的綜合驗收(含專項驗收)實際上相當於延長了缺陷責任期。最高法第壹人民法院認為(建設工程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P175)約定的超過兩年的期限不能視為缺陷責任期,也不能視為返還定金的期限,返還期限仍為兩年。這種觀點實際上否定了合同的效力。但這種理解是否違反了現行法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辦法》是住建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部門規章,不是法律、行政法規,其強制性規定不應作為合同效力的依據,但是否違反公序良俗無效,還需要進壹步論證。如何判斷違反規定是否違反公序良俗,可以參考《九人會議紀要》(公布於2019 11.8)第31條中的論述,認為違反規定壹般不影響合同效力,但規定內容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應予認定。人民法院在認定規則是否涉及公序良俗時,應當審慎認定規則是否涉及公序良俗,兼顧監管力度、交易安全保護和社會影響,並在裁判文書中充分說理,從實體和程序兩方面間接將規則作為判斷合同效力的依據。
公序良俗在合同領域的運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對抗習俗的委托關系,如找關系解決就業、找關系打贏官司、調查正當關系是否為婚外關系等;禮品、銷售等。基於婚外同居。公序良俗包括公序良俗和法律秩序之外的公序良俗,即法律秩序(保護基本權利、保護弱者利益、維護管理秩序、維護經濟社會管理秩序、維護婚姻家庭秩序)和道德(維護倫理道德)。從商事審判的角度來看,比較法可以視為違反善良風俗的壹種類型,如設置過度擔保、律師違反職業道德、高利貸、限制營業自由和極端限制人身自由或權利等。違反規則的強制性規定,可能導致是否存在違反公序良俗的問題。具體判斷壹般考慮以下幾個方面:(1),考慮到監管對象,監管是交易本身(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市場參與者的準入和合規(如銀行經營的合規,壹般不影響效力),監管是雙方或壹方的行為,如壹方,不。(2)考慮監管力度,如果違規僅導致行政處罰,說明監管力度較弱,但違規可能導致犯罪,在認定效力時應予以考慮;(3)、追究社會影響,違法造成嚴重社會後果,如系統性金融風險,可否定其有效性。結合上述規定,分析違反《辦法》是否違反公序良俗:(1)《辦法》是為了監督工程質量保證金的合規性,規範其預留比例、返還期限,以及與缺陷責任期的關系,從而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切實減輕施工企業負擔,預留較高比例,不涉及資金安全和市場秩序,不影響交易安全和建設工程質量安全。(2)從監管力度來看,違反《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沒有相應的實質性行政處罰結果,更談不上刑事犯罪,監管力度較弱;(3)從社會影響來看,質量保證金的超比例、超時間留存只涉及承包方的利益,不涉及不特定市場參與者的利益,影響範圍較小。有人認為留存超比例的質量保證金影響了包工頭的現金流,進而影響了廣大農民工工資的支付。這個觀點是不成立的。現階段國家制定了壹系列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措施,農民工保證金制度可以解決這壹問題。綜上,得出違反《辦法》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質量保證金返還逾期約定合法有效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