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件收費
(壹)不涉及財產:2500-10000 (二)涉及財產 小於1萬元 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大於1萬元小於或等於10萬元 6-7% 大於10萬元小於或等於50萬元 5-6% 大於5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萬元 4-5% 大於100萬元小於或等於500萬元 3-4% 大於50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0萬元 2-3% 大於1000萬元小於或等於1億元 1-2% 大於1億元 0.5-1%二、計時收費
200-2500元/小時
1、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不足30分鐘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折半計算。 2、按壹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並相加後確定。三、壹般案件收費規定
1、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反訴案件分別按照壹審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曾代理前壹階段的,後壹階段起減半。 2、代理本訴同時代理反訴案件的,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3、風險代理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刑事訴訟案件,實行政府定價的民事案件、國家賠償和仲裁案件禁止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顯失公平的,按照有利於委托人的解釋。 4、民事、國家賠償及仲裁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並收費。四、其他收費規定
1、委托方為境外或港、澳、臺的,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臺地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2、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師事務所需要赴省內其它城市或外省辦案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經雙方協商和確認,按實際發生金額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收取。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4、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按不高於簡單案件5倍金額執行。五、仲裁案件
按民事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壹、計件收費
(壹)偵查階段 1000-8000 (二)審查起訴階段 1500-10000 (三)壹審階段 3000-20000二、計時收費
200-2500元/小時
1、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不足30分鐘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折半計算。 2、按壹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並相加後確定。三、辦理壹般刑事案件收費規定
1、擔任刑事自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公訴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費壹審標準收費。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標準酌減收費。 3、單獨代理第二審、死刑復核、審判監督及特別程序案件的按照壹審收費標準收費。曾代理前壹階段的,後壹階段起減半。 4、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數起犯罪事實,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費。 5、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屬於實行政府指導價範圍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屬於市場調節價範圍的,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協商確定。四、其他收費規定
1、委托方為境外或港、澳、臺的,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臺地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2、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師事務所需要赴省內其它城市或外省辦案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經雙方協商和確認,按實際發生金額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收取。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4、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按不高於簡單案件5倍金額執行。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壹、計件收費
(壹)不涉及財產:2500-10000 (二)涉及財產 小於1萬元 按民事不涉及財產案件標準執行 大於1萬元小於或等於10萬元 6-7% 大於10萬元小於或等於50萬元 5-6% 大於5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萬元 4-5% 大於100萬元小於或等於500萬元 3-4% 大於500萬元小於或等於1000萬元 2-3% 大於1000萬元小於或等於1億元 1-2% 大於1億元 0.5-1%二、計時收費
200-2500元/小時
1、超過30分鐘不足1小時按1小時,不足30分鐘不收費,辦理法律事務在途時間折半計算。 2、按壹名律師辦理事務時間確定,需要兩名及以上律師的,分別計算時間並相加後確定。三、壹般案件收費規定
1、單獨代理二審、再審、執行、反訴案件分別按照壹審案件的收費標準收費。曾代理前壹階段的,後壹階段起減半。 2、代理本訴同時代理反訴案件的,反訴標的額另行減半收費。 3、風險代理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刑事訴訟案件,實行政府定價的民事案件、國家賠償和仲裁案件禁止風險代理收費。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合同約定不明確或者顯失公平的,按照有利於委托人的解釋。 4、民事、國家賠償及仲裁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可按較高者計算並收費。四、其他收費規定
1、委托方為境外或港、澳、臺的,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參照外國或港、澳、臺地區駐我國代表機構辦理同類法律事務的收費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 2、律師事務所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代委托人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鑒定費、公證費和查檔費,不屬於律師服務費,由委托人另行支付。 3、律師事務所需要赴省內其它城市或外省辦案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經雙方協商和確認,按實際發生金額由律師事務所另行收取。律師事務所需要預收異地辦案差旅費的,應當向委托人提供費用概算,確需變更費用概算的,律師事務所必須事先征得委托人的書面同意。 4、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按不高於簡單案件5倍金額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