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次事件之前,劉女士和男朋友分手了,情緒壹直很低落,有壹天晚上獨自去酒吧借酒澆愁。
幾杯酒下肚,劉女士有點醉意了。看到酒吧都是成雙成對的,自己壹個人,劉女士發了朋友圈,說自己壹個人在酒吧喝酒。
沒想到,朋友圈發出不久,引起了劉女士同事張的註意。
張某和劉女士聯系,說是在酒吧樓上的KTV唱歌。這時候正好結束,他們可以過來和小劉聊聊。?
幾分鐘後,張某出現在劉女士所在的酒吧。兩人聊天過程中,張某不斷開導劉女士,勸她放下過去重新開始,並試圖勸劉女士喝酒。
在酒精的作用下,劉女士的意識開始變得模糊。......
接下來的事情是劉女士萬萬沒有想到的。
熱情?張某見劉女士昏迷不醒,便將她扶至酒吧衛生間。小劉喝醉了,沒有力氣反抗,強行與之發生性關系。
事後,張將劉女士帶到壹家賓館。因為沒有房間監控,劉女士昏迷不醒,所以我們不知道酒店裏發生了什麽。
第二天早上,清醒的劉女士發現自己全身赤裸,懷疑昨晚同事張某對她進行了性侵犯。恐懼中,劉女士選擇了報警。
接警後,警方立即展開調查。通過走訪、調閱公共視頻探頭,很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張某,並依法對張某進行了刑事傳喚。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張某對強奸小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張某因涉嫌強奸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沒想到,壹個朋友圈引來了壹個變態,她還是自己的同事。劉女士以後的生活肯定會受到嚴重影響。
女孩子最好不要壹個人喝醉。近幾年流行?撿起屍體?犯罪者專門針對在酒吧喝醉的單身女性。
在受害人昏迷不醒的情況下,施暴者將受害人帶走,強行發生性關系。
原來,?撿起屍體?只是藏在黑夜角落裏的齷齪之物。現在社會越來越開放,接身體?已經成為壹種。文化?,和規範的原則,這真是奇妙之物。
說起劉女士,也許她知道?撿起屍體?社會想象力,所以壹開始並沒有喝醉,可能只是借酒消愁吧。而且,在人們心目中,朋友就是朋友,至少是認識的人。正常情況下,不會有問題。但劉女士沒想到的是,在公司上班,平時有很多交集的同事會害了自己。
張可能也受到了網絡的影響?扒屍文化?在酒吧喝醉的單身女性可以為所欲為的影響力。不知道他有沒有想過。他完成後呢?劉女士是妳同事,雙方那麽熟,事後找不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