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如下:
(1)計件工資
第壹,代理刑事案件:
1.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偵查階段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1500-10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0000元/件;
3.初審階段:3000-30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參照上述標準酌情收費。
二、代理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
(二)按金額比例收取。
1.代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可以根據訴訟標的額按下列比例累計:
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的部分費用為8%-12%。
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654.38+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比例為5%-7%;
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含654.38+0萬元)部分費用為3%-5%;
654.38+00萬元至654.38+0億元(含654.38+0億元)部分費用占比654.38+0%-3%;
1億元以上部分的收費比例為0.5%-1%。
(三)代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和國家賠償案件,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小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二、交通事故律師費註意事項
(壹)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個罪名或者犯罪事實的,可以根據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按件起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二)民事、行政訴訟案件既涉及財產關系又涉及非財產關系的,可以按照較高者計算。反索賠案件可以根據本案的費用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三)代理各類訴訟案件,按照壹審標準執行。
(四)重大、疑難、復雜的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在規定標準的5倍以內確定。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認定標準和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並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5)除特別說明外,上述收費標準均指訴訟案件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獨立代理案件二審、死刑復核、再審、執行的,執行壹審階段收費標準。代表前壹階段的,從後壹階段開始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