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焦精神正常,能夠邏輯清晰地向法院提交國家賠償申請,故本案未對焦造成嚴重的精神後果。2011年底,無罪判決生效後,焦首次向安國市法院提交刑事國家賠償申請,但壹如既往,沒有得到回應。
焦於2065438+2002年8月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請。2012 11.2,保定中院三名法官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開庭審理。焦和兩名律師出庭,安國市法院派出兩名工作人員參加了庭審。因安國市法院判決焦及其領導的達仁藥業公司犯偷稅漏稅罪,焦的賠償申請包括個人和企業兩部分,其中12為其個人索賠3782萬余元,其中12.98萬元為侵犯健康所需賠償。此外,焦還有壹座價值3000多萬元的天元大酒店。拍賣八年,停業損失和貸款損失接近2000萬。
焦說,錯案發生後,法院每年傳喚他幾十次,他經營的酒店、住宅被砸了很多次,債主也經常上門鬧。因為賬號被封,他為了上訪把親戚朋友都借走了,連家裏治病的錢都被凍結了,讓全家陷入提心吊膽的生活。故索賠精神損失1萬元,要求安國市法院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錯案。
其他6項由達仁藥業公司索賠31.98萬余元。焦說,事發前,達仁藥業和北京同仁堂是16的合作夥伴。稅務事件後,雙方業務中斷,達仁藥業公司隨即倒閉。在他被拘留期間,倉庫裏價值數千萬的大量藥品全部過期。因為公司賬目和賬目被查封,外債無法收回,公司工人工資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