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節,法官給未管所1000多名孩子每人送去了兩塊中秋月餅,並送上壹份特殊的“勉勵寄語”。楊 莉 陳光東 攝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力度大、手段多、範圍廣。“司法保護進校園”著眼預防,“法官媽媽”講座以情動人,與未管所聯手搭建基地進行教育、感化、挽救。 “矯正式審判”作為太原中院審理方式和處罰方式的創新課題,從“U”型審判桌的設置到在審判中引入心理幹預機制,再從判決書上的溫情寄語到“駐監法官”的真切關懷……無不體現寬嚴相濟、情法並融的審判理念。實踐證明,這種矯正式審判對未成年被告人扭曲的心理和行為是良好修復,使他們再次違法犯罪的主觀動機減少,給他們未來的人生之路增添了活力和希望。 10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審理了兩起案件,有400名“特殊聽眾”前來旁聽。上午是太原市十九中186名初二學生,旁聽的是壹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下午開審的是有關人身傷害賠償的民事案件,太原市二十壹中高壹年級200余名師生參加了旁聽。自3月12日“太原市司法保護進校園”活動啟動之後,該院法官用審案方式給在校師生“現身說法”已達19次。 預防先行:在小樹未彎曲的時候攙扶它 3月12日,太原中院和太原市教育局聯合開展的“司法保護進校園”活動正式啟動。該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各種形式認真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加強司法保護的規定;組織壹批服務意識高、業務能力強的法官組成誌願者隊伍,有針對性地為學校提供義務普法宣傳服務。在啟動儀式的新聞發布會上,該院院長馮少勇說:“司法保護進校園,是我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源頭工程,更是功在當今、利在後世的百年樹人工程。”太原市教育局局長馬兆興也表示,司法保護進校園為創造性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勾畫了壹幅美好藍圖。 首批20名誌願法官組成義務法律宣傳服務專業隊伍,他們被大家親切地稱為“校園法官”。“我深感自己肩上責任重大,我也非常願意以誌願者的身份去完成這項任務。”太原中院法官馬蓉在接受采訪時說。 馬蓉綜合素質突出,她同時還是壹名心理咨詢師,還獲得了教師資格證。馬蓉善於將心理學的相關理論融入到法制宣講中去。她在壹所小學給師生作講座時,不僅講解法律知識,還從心理學角度講解了“父母角色”的定位,以及引導學生如何正確調節負面情緒,獲得師生和家長的壹致好評。馬蓉對“校園法官”的工作傾註了深情。她說:“未成年人的成長就像壹棵小樹的成長,它需要陽光、需要攙扶。在小樹還沒有彎曲的時候,我們就應去攙扶它;否則等到小樹已經長彎了,再去攙扶也許難度就要大得多。司法保護進校園,也就是要攙扶孩子在自己的人生之路上走得直、走得正。” 短短兩個多月,太原市已有6個城區的公辦、民辦和聾啞人學校***29所中小學、1所大學和1所幼兒園提出了法律服務申請。20名“校園法官”已在太原市十余所中小學舉辦義務講座,受教育學生達3000余人次。“校園法官”每到壹所學校講課,都會根據校方的要求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精心準備宣講內容,努力創新宣講方式,讓孩子、老師和家長都能夠有所收獲。太原市萬柏林實驗小學校長李艷紅感嘆道:“目前學校和學生都非常需要法律知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既解決校內傷害形成的矛盾,也能掌握校外矛盾的解決辦法,還可與法官建立聯系,有事可以隨時咨詢,司法保護進校園的做法很好!” 除了由“校園法官”進校舉行法制宣講外,組織學生旁聽案件審理、設置模擬法庭等也是太原中院“司法保護進校園”的重要形式,未成年學生可以獲得更加生動直觀的法制教育。5月22日,太原中院開庭審理壹起“的哥街頭遭暴打”案,120名來自太原電大附中和山西通寶育傑中學的學生被邀請前來旁聽。該案起因只是壹起普通的交通追尾事故,但卻引發獲得散打二級運動員資格的朱某對“的哥”趙某進行當街暴打,最終致趙某搶救無效死亡。3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就刑事審判的流程、法庭的設置以及該案引發的思考和啟示等,向學生們進行講解和交流。壹名男生說:“通過此次聽審,我必須提醒自己以後要理性地面對生活中的摩擦。”而其他同學也紛紛告訴記者,用現實生活中的案例進行法制教育比單純的說教更容易讓他們接受。 截至今年9月,太原中院已經組織學生旁聽案件審理、設置模擬法庭16次,受到廣大學生的熱烈歡迎。許多學生在旁聽之後都興奮地說:“今天,我們在法庭上課!” 審判改革:“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首創推行 “法院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給了妳們壹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希望妳們能夠珍惜……過去不代表現在,現在不代表未來,相信妳們會用辛苦勞動創造美好的未來,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回報社會的關愛之情。”這是16歲的山西婁煩籍少年孫某在9月1日收到的判決書上讀到的壹段“溫情寄語”。 孫某因在2008年12月夥同他人搶劫了15歲少年陰某230元現金而被訴至法院。法官通過談心、分析的開庭方式,對孫某進行了說服教育。孫某當庭表示壹定痛改前非,不辜負家人和社會的希望。法院對孫某作出減輕處罰和緩刑判決。法官宣讀判決書時,還宣讀了這段“溫情寄語”,這是太原中院“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中的壹個創新環節。 早在今年6月,“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就被確定為太原市政法創新課題之壹。此前,太原中院對全市青少年維權機構、律師事務所、少管所和工讀學校進行了調查摸底。之後,根據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和特點,太原中院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的24條指導意見。隨後,清徐縣人民法院、迎澤區人民法院、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被確定為試點法院,以矯正式審判方式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太原法院實施“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改革與創新。首先是構建適應未成年人生理特點和心理特征的庭審方式。如采用U形審判臺,法官、書記員、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坐在同壹張桌子前,讓未成年被告坐在“座談式”的寬松環境中接受審判,整個庭審氣氛保持既莊重、威嚴又不失平和、寬松。其次是把“教育感化”貫穿於庭前、庭審、庭後的全過程。庭審前,開展社會調查,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狀況、社會環境和形成犯罪的因素,擬定教育挽救的具體措施;庭審中,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有的放矢開展法庭教育;庭審後,配合開展好社區矯治。再次,堅持“寬嚴相濟”的處罰原則。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堅持教育挽救的方針,盡量體現從寬。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監禁刑的,應以輕刑化為主;對於依法可以判處非監禁刑的,應盡量適用非監禁刑;對於罪行顯著輕微或依法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立即宣告無罪。 截至今年8月底,3個試點法院***采用矯正式審判方式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件、25人。試點法院通過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跟蹤矯正後,發現這些未成年被告人被釋放後,都能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後果,也能改過自新,社會效果較好。9月1日,太原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即日起在全市法院全面試行“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方式。 回訪幫教:“駐監法官”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改進對未成年人罪犯的回訪幫教,也是太原中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創新工作的重要壹環。今年4月初,太原中院向社會公布了《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施行駐監(所)法官制度的意見》,並選派了6名法官首批進駐監所。駐監法官每月安排不少於兩天的駐監之行,期間他們深入監所實地辦公。 4月22日,太原中院與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聯手***建“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駐監法官制度有了更具體的平臺依托。山西高院院長左世忠對基地設立駐監法官予以高度評價:“該制度轉變了以前法官單壹的裁判角色,變成既是裁判者又是服務者的雙重角色,這壹點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現。” 在這些駐監法官中,鄭肅是最具代表性的壹位。她以“法官媽媽”的身份給予未成年犯更多的關愛,未管所的孩子們都親切地喊她“鄭媽媽”。 5月14日,是鄭肅首次以“法官媽媽”的身份來到山西未管所與服刑學員親切交流。她坐到學員們中間,詳細詢問他們的家庭情況,了解他們的內心。“妳們精神狀態怎麽樣?學習、生活、勞動各方面有什麽情況?……”孩子聽到鄭肅慈母壹般的詢問,都覺得立刻有了可信任和傾訴的人,都非常樂意與鄭媽媽傾心交談。鄭肅很善於從服刑學員身邊的事例說起,引導孩子們要積極端正改造觀。她語重心長地對服刑學員說:“只有認真服法,認真遵守監規,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確有悔改表現,才能獲得減刑,妳們要好好努力啊!” 建國六十年大慶、中秋佳節來臨之際,鄭肅給未管所1000余名孩子送去了中秋月餅,並送上壹份特殊的“勉勵寄語”:妳們雖然在高墻之內,但妳們的家庭、整個社會都沒有拋棄妳們,黨和國家都在關愛著妳們,希望妳們更好地學習,重新做人。未管所的孩子們手捧月餅,個個潸然淚下,泣不成聲,“法官媽媽,我們壹定會好好學習改造……” 本報實習記者 陳祥林 本報記者 段艾生 孫文鷹 本報通訊員 楊 莉 陳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