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取保候審必須親自去當地公安局嗎?

取保候審必須親自去當地公安局嗎?

妳好:

如果我不去,我壹般都處理不了。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被取保候審人員或其法定代理人口頭或書面向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機關或執行機關請求取保候審,並明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義務的行為。

2.辦案單位應當對取保候審的條件進行審查。

3.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由承辦人寫出申請取保候審報告,經辦案單位審核同意後,由辦案人員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和通知,並辦理撤銷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管和約束。辦理有關手續時,辦案人員應當向被取保候審人員宣布,並讓其在決定回執上簽字。采取保證金擔保方式的,辦案人員還將作出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註銷手續已經完成。

所以,如果我不辦理簽字等手續,就無法完成手續。

另外,必須註意的是,取保候審並不意味著案件已經了結,有以下幾種情況: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

該法第七十五條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和其他辯護人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有權要求解除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超過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依法釋放、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 上一篇:嘉興請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 下一篇:醉酒鬧事壹般拘留多久?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