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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需要警察題材小品劇本

警察與小偷

放哨。我厲聲喝道:‘妳們要幹什麽?’賊慌張地說:‘沒幹什麽,尋錢。’我說:‘尋錢?那麽妳慢慢尋,我就睡在這個房間,妳尋到了,通知我壹聲。’可是,其中的壹個家夥兇神惡煞地對我說:‘我對妳不感興趣!妳老老實實地給我呆在這裏,若要喊,壹定去叫巡警抓走妳’。”

孫芳指著門縫:“看,這裏還有壹張字條。”拿起字條念:“現在妳們知道,是誰請妳倆看戲了吧!”

孫芳責問女保姆:“妳不是把門關緊了嗎?”

女保姆搖搖頭:“不,我沒上鎖。不過昨天晚上上過鎖。”

孫芳:“那麽,為何今晚不上鎖呢?”

女保姆:“是這樣,今晚輪到防火災了,為了逃跑時能輕易地開門,我才這麽虛掩著的。再說,考慮到妳倆看戲很快就要回來……”

401室客廳〓〓日

張愛紅:“媽,妳知道嗎?樓下人家昨天被盜了,被偷去了不少錢物。”

蔔婭梅圓睜了眼睛連聲驚呼:“啊,上當了!唉,也都怪小偷說當幹部真官僚,不然,我不把他抓住了。”

寵物商店〓〓日

孫芳氣勢洶洶:“妳把這麽只沒用的狗賣給我,昨天有賊進我家偷走了2000多塊現金和壹些值錢的東西,它連叫都沒叫壹聲。”把狗扔給老板。

老板笑笑:“消消氣,太太,妳聽我說,這不能怪我。這條狗以前的主人是個百萬富翁,這麽點兒錢對於它來說是不會放在眼裏的。”

101室客廳〓〓夜

特寫:劉其家的墻壁上被陳先挖了壹個洞。

陳先先用壹根繩子往裏測試探索著,然後把腳伸進去。

劉其有所覺察,輕手輕腳地拿出繩套,待陳先的雙腳進來後,繩套壹縮,把陳先的腳給纏住了。

陳先連聲求饒:“請放了我吧,我下次再也不敢了。”

劉其笑笑:“老二,我請妳喝酒。”

陳先:“小人叫老四,不是老二,我也不喜歡喝酒。”

劉其:“不是說妳,我說的是妳的這雙腳是老二。”拿起茶爐上的開水壺澆到陳先腳上。

陳先痛得大叫:“爺,活不得了!”

劉其:“喝不得也要喝,盡情醉壹醉吧!”繼續澆水。

陳先嚎叫著:“哎喲!爺,還有多少?”

劉其:“還有壹壺!”

陳先被拽進屋,小腿顫抖不止:“要不是匆忙間將手機落在妳屋子裏,我死也不會來妳這兒了。”

劉其:“正由於是妳匆忙間將手機落在我屋子裏,我想妳死也會來我這兒。”從陳先身上搜出首飾、金戒指等贓物:“朋友,如果妳能回答我壹個問題,我就不把妳送到公安局去。”

陳先:“那好,什麽問題?爺,妳盡管問。”

劉其:“妳能不能告訴我,妳是怎麽溜進臥室,而沒有驚醒人家太太的?”

陳先:“爺,妳是飽者不知饑者苦。我作案時只壹心在物上,沒有功夫去看人家的太太。”

劉其:“對於富人而言,最大的誘惑是美色;對於窮人來說,最大的誘惑首先是金錢,然後才是美色。”

陳先:“做人,還是做正直的人好。”

劉其:“為什麽?”

陳先:“前幾天我偷了壹條狗,想把它賣掉,但誰都不要,後來我把它送歸原主,狗主人壹高興,倒給了我十塊錢,還連聲稱‘謝謝’。”

法院法庭〓〓日

座無虛席。旁聽的人神情嚴肅。

劉其進入畫面:“我想看壹下前幾天夜裏鉆進我家裏的那個陳先。”

幹警:“妳為什麽要見他呢?”

劉其:“我想向他了解壹下,他晚上是怎麽鉆入別人的房裏,竟會沒使人家的妻子醒來。”

文浩不耐煩地:“難道我沒有對妳說過,我不希望再見到妳嗎?”

陳先:“是說過,法官先生。我也對警察這樣講,可他們就是不相信。”

文浩:“真是不幸,妳又掉入水深火熱之中了。”

陳先:“不止我壹個人在水深火熱之中,其他的人也置於水深火熱之中,我不過是個使水沸騰的人。”

文浩:“妳離開監獄才不久,為什麽還不知悔改?”

陳先喪氣地:“大家說:‘失敗為成功之母’,我以為這壹次可以成功了。”

文浩對陳先:“妳壹輩子偷東西,沒有壹塊錢是光明正大地掙來的,是嗎?”

陳先:“不,有十塊錢除外——那就是上次在車站時,我幫妳扛行李,得到的那十塊錢。”

文浩:“妳是不是犯了罪?”

陳先:“我被帶到法庭來,不就是為了要弄清這個問題嗎?”

文浩:“上次我曾對妳說,以後需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今天怎麽又來了?”

陳先:“我曾把這話對逮我的警察說過,無奈他壹定要拉我到這兒來。”

文浩:“警察趕到的時候,妳正在幹什麽?”

陳先:“我正在等待。”

文浩:“妳在等什麽?”

陳先:“等著拿錢呀!”

文浩:“誰將把錢交給妳呢?”

陳先:“當然是我要等的人。”

文浩:“他為什麽要給妳錢?”

陳先:“因為我壹直在等他。”

文浩:“夠了!妳究竟是幹什麽的?”

陳先:“我是綁架犯。”

文浩壹臉莊嚴:“陳先,妳是否已婚?”

陳先垂著頭:“是的。”

文浩:“發妻是誰?”

陳先吊兒郎當:“壹位女性。”

文浩嚴厲地:“妳不要耍小聰明,每個男人都知道是和女人結婚。”

陳先手插口袋:“法官大人,妳可不能這麽說,比如妳母親,她得和壹個男人結婚。”

文浩突然生氣地用小木捶指著被告,大聲:“被這小木捶指著的人是個十足的無賴。”

陳先冷笑:“法官閣下,妳指的是小木捶的哪壹頭呢?”

文浩趕緊放下小木捶,正色道:“妳作案的過程與檢察官所說的是否完全符合?”

陳先:“不,不完全符合。不過他所說的這壹套方案對我也很有啟發。”

文浩瞪著陳先:“陳先,不能藐視法律,端正點,手不準放在口袋裏。”

陳先翻著白眼:“我簡直不知道該怎麽辦才好!把手放在別人的口袋裏,妳們懲罰我;放在自己口袋裏,妳們說我沒禮貌。”

文浩搖鈴:“肅靜!不許在法庭上調侃。陳先,妳犯了什麽罪?”

陳先:“我用鐵錘打破了珠寶店的櫥窗,拿走了壹串鉆石項鏈。”

文浩:“哦,原來是現行犯。”

陳先:“不,我是第二天去向他們要鐵錘時才被抓的。”

文浩:“紀錄顯示妳酗酒、車禍後逃逸,持械搶劫、聚眾賭博、逃稅等違法行為,妳可是老前科了,妳如何自圓其說?”

陳先嘆氣:“唉,法官,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文浩:“陳先,有4個人親眼看到妳行竊,妳怎麽還能說自己無辜呢?”

陳先:“法官,不過我也可以提出成千上萬沒看到我犯案的人。法官大人,假如有人把我說成犀牛,我可以告他惡意中傷嗎?”

文浩頓了頓:“這——當然可以,他什麽時候把妳當成犀牛的?”

陳先若有所思:“我算算,好像,哦,對了,是在三年前。”

文浩驚詫地:“什麽?三年前的事,妳怎麽到今天才想起訴?”

陳先不好意思地:“法官,以前我從未見過犀牛,直到前兩個月,我才知道犀牛是什麽樣子。”

文浩:“妳偷過東西嗎?”

陳先:“時而。”

文浩:“在哪裏偷過?”

陳先:“各處。”

文浩:“好吧,先把妳關起來。”

陳先著急地:“幾時放我出去?”

文浩笑著:“遲早。”

公安局看守所〓〓日

犯人A:“我們又見面了!”

陳先:“有什麽辦法呢?人們口袋裏的錢越來越少,我的收入,付不起比這裏再貴的住所。”斜眼睥著犯人A和犯人B“誰能證明自己最早來到監獄,誰就是老大。”

犯人A:“我來監獄時,這座監獄還沒蓋呢。”

犯人B審視著犯人A:“我來時怎麽沒有見到妳?”

陳先:“我來時,妳倆上哪兒去了?”

公安局看守所接見室〓〓日

李勇:“妳壹周內竟然盜竊了18次,這聽起來簡直令人難以置信。”

陳先:“沒錯,律師。18等於要發,為了這個吉祥的數字,我總是夜以繼日、廢寢忘食地幹活,我相信,假如所有的人都像我壹樣緊張地勞動,我們的國家很快就會走上繁榮富強的道路。”

李勇:“妳為什麽要搶別人的東西?”

陳先:“怎麽能說搶呢——律師?我只不過是來不及與人家商量,就把東西拿走了。”

李勇:“妳的膽子真是太大了,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

陳先:“律師,我的工作從來是不分白天黑夜的。”

李勇:“如果能證明盜竊案發生的時候妳不在場,那就好了。當時有什麽人看見妳在什麽地方嗎?”

陳先:“沒有,幸虧沒有人看見。”

李勇:“妳是不是真的撬開了回頭客商店,並從那裏劫走了58萬塊錢?”

陳先:“我向天發誓,我真的沒幹那事。現在,我身無分文。”

李勇:“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妳沒錢支付我的酬金,那我怎麽能當妳的辯護律師呢?”

望著李勇步出畫外的背影,獄警回頭問陳先:“妳來這裏好些日子了,但家裏人都未曾來探望過妳,他們實在太過份了。”

陳先“唉”了壹聲:“這不能怪他們。母親年紀大了,自身難保;兩個兒子誰也不能離開牢房壹步,自然無法來看我了。”

法院法庭〓〓日

文浩:“妳現在還想抵賴,許多證人都說那天晚上看見妳正在回頭客商店行竊。”

陳先:“冤枉啊!他們盡是胡說八道。那天晚上沒有月光,壹片黑暗,他們根本不可能看見我。”

文浩:“請妳毫無隱瞞地告訴我,妳為什麽偏要到回頭客商店偷東西?”

陳先:“這家商店離我的住處最近。妳知道,目前社會治安混亂,我離家不敢太久。”

文浩:“當妳偷走回頭客商店的那件大衣時,妳心裏想些什麽?”

陳先毫無愧色地回答:“我在想,別人捉不到我,我就有暖和的大衣穿,萬壹我不幸被人捉住了,我就有暖和的房子住了。”

文浩:“妳對回頭客商店行過幾次搶劫?”

陳先幹脆地:“四次。”

文浩:“都有些什麽臟物?”

陳先:“不多,只有壹條鉆石項鏈。”

文浩壹臉不解:“為了這壹條鉆石項鏈妳就去了四次?”

陳先攤開手:“這是沒辦法的事,我老婆每次都不滿意,我不得不壹次又壹次地給她換條滿意的。”

文浩:“那麽珠寶店職員的死又是怎麽回事?”

陳先:“法官,這不關我的事,我沒殺人,我只是拿到項鏈就走了。有人可以證明,那天他在櫥窗外看到了這壹切,我認識他,請法官讓他為我作證。”

文浩:“難道妳沒有殺死被害人嗎?”

陳先:“大海揚波,蒼天做證——我沒有。”

文浩:“妳知不知道不老實坦白、交待的懲罰是什麽?”

陳先:“知道。但比起殺人罪來,這個懲罰要輕松得多了。”

文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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