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條規定,110報警服務臺應當及時發布警情指令,公安機關各業務部門、基層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110報警服務臺發布的警情指令,不得推諉、拖延出警,影響警情處置。
《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十壹條規定,接到110報警服務臺的報警指令後,接警處警民警應當迅速前往現場,處理正在進行的民警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
對於其他非緊急報警、求助和投訴,警方應盡快處理。
擴展數據:
內蒙古公安機關將重點整改接處警中存在的問題,公安廳要求各級指揮中心報警服務臺隨時等待時間不超過30秒。承擔出警任務的民警和部門要按照“市區5分鐘,郊區10分鐘,農村牧區盡快到達”的時限,盡力趕赴現場處置。
針對壹些地方接處警不作為的問題,內蒙古公安廳今年提出,各級公安機關必須強化執法為民理念:接警要快,出警要準,出警要全面,出警要快,出警要全,出警要得當。
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趙黎平、CPPCC在日前召開的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全區公安機關要完成110接警定位板建設任務,開通12165438短信報警和群眾反饋系統。
同時,在警務接待工作中也將實行考核制,對發生過重大警務不作為事件的地區實行壹票否決制,追究責任。發生特別重大的警察責任事件,應當追究領導責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110辦案民警工作規則
參考資料:
人民網-內蒙古警方出臺新規,等待接警不超過30秒,市區出警時限為5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