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申請取保候審的權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他的律師可以為他申請保釋;
2、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申請取保候審,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有權決定的機關應當在收到書面申請後7日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公安、司法機關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並提出擔保人或者可以交納保證金的,應當同意,並依法辦理取保候審手續。不符合法定取保候審條件的,不予取保候審。不同意保釋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不同意的理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審期限最長為12個月。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構成妨害公務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據案件情況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審。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供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可以對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逮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