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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庭前多長時間聘請律師合適?(緊急)

聘請律師沒有具體的時間要求,只要是在開庭前。

關鍵是律師要有時間了解情況,熟悉案情,如果需要取證,也要有時間取證,準備出庭代理。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完成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後,在法庭或者其他合適的場所審理案件的過程。

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

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委托人和工作身份,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依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懲罰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以及他們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規定。第四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第五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應訴,享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同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外國法院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民事訴訟權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應當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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