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律師資格證需要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持港澳臺地區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其學歷經認證後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5、品行良好。
依據《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各自治區所轄縣,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西藏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二、律師資格證教材:
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有三卷:
第壹卷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
第二卷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第三卷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
三、合格分數: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公布。
擴展資料:
地點與方式:
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在香港、澳門報名,也可以在內地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報名,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在內地報名的,須提交在內地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證明。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後,考試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公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