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案期間可以換律師嗎?
妳可以在訴訟過程中要求更換律師。
法規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二、中途更換律師的費用如何計算?
中途更換律師費的問題,要看和之前律師簽的合同是怎麽約定的。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
3.中途更換律師的程序是什麽?
1,直接與受委托的律師辦理合同解除協議,並在律師事務所結算相關費用;
2.同時向法院申請撤銷委托代理;
3.在律師事務所與新律師簽訂委托授權協議,並帶復印件交給法院。
以上是法律咨詢邊肖整理的關於中途想換律師的相關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妳可以中途要求更換律師,但是邊肖不建議妳中途更換律師,除非委托的律師特別不負責任。因為換律師是終止代理關系,壹般費用是不退的。如果真的要換律師,壹審之後最好不要用之前的律師,如果有二審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