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誰知道蘭世立公司破產清算的內幕?

誰知道蘭世立公司破產清算的內幕?

如果把東星航空比作壹座建築,2008年到來的金融危機就是壹場地震。在這場突如其來的地震中,東星航空的大樓被震為平地。人們發現,這原本是壹個“豆腐渣”工程...

2010,2065 438+00,武漢中院作出裁定,終止東星航空破產清算程序,東星航空消失。

然而,圍繞東星航空破產的是是非非並未平息。東星航空停飛重組破產清算,蘭世立判刑等等。,仍在爭論和質疑。

通過清算和除塵,真相大白。

東星航空與AVIC的股權重組是“城下之盟”嗎?

在蘭世立的敘述中,他與AVIC合作的破裂是因為政府主導的“城下之盟”的“不平等條約”,引起了他的強烈反抗。

但客觀事實是,是蘭世立自己主動拋出了橄欖枝,然後導演了自己的“變臉”。

之前東星航空被債務圍困,與高盛談判破裂,讓蘭進退兩難。

2008年下半年,當美國通用電氣商業航空服務有限公司(簡稱GECAS)因東星航空公司拖欠租金要扣押其租賃的飛機時,蘭世立不耐煩了。在此之前,他用了很多方法吸引資金來維持東星航空的運營。

2003年由原蘭世立旗下的東升房地產公司承建的光谷中央花園,後來成為武漢江南最大的爛尾樓。當時湖北省農業銀行江南支行在2006年向東升發放了6543.8+億元貸款。後來發現東星航空花了9000萬,又因為房貸不是農行操作,貸款很難收回。農行9名責任人全部被免職或調離,蘭世立被關了壹段時間的監獄。

2008年2月,蘭世立在武漢掀起了所謂的“房價下跌旋風”,光谷中心二期住宅樓原價降至6000元/平方米。他拋出“房價暴利論”,說要做武漢房價“雪崩的導火索”!當時武漢地區媒體大量報道。

資金壓力很大的蘭世立,想馬上套現房產。於是光谷中央花園的商鋪和房子都被壹房、兩房甚至更多賣掉了。這些案件在蘭世立被判入獄時並沒有完全了結。

據接觸這些案件的武漢易思創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進介紹,僅通過武漢市、區兩級法院的訴訟,就有203起壹房出售糾紛、重復抵押糾紛、工程款拖欠糾紛等案件,訴訟金額高達3.22億。

壹位銀行官員說,此事發生後,武漢銀行界沒有人願意向蘭借錢。

東星航空破產就證明了這壹點。記者獲悉,東星欠下的銀行貸款很少,銀行信譽不佳,可以算是東星航空最終破產的最重要原因之壹。

東星國際旅行社是蘭世立的招牌。這幾年,在武漢街頭總能看到刷著東星國際旅行社logo的綠色旅遊大巴。自從經營航空以來,蘭世立從中國旅行社拿錢投資東星航空。

據破產管理人介紹,當時審查債權時,管理人也對此感到不解。她曾經問過當時東興集團的壹位王興財務高管,她是這樣回應的:“我跟他(蘭世立)說,這樣不行,這樣出差就泡湯了。”蘭世立聽不進去,而CITS已經被“輸血”到航空業。

2008年6月至2月,蘭世立赴京,向AVIC提出通過收購兼並的方式加入中航集團。在這壹點上,東星航空確實負債累累,難以為繼。

根據武漢市交委副巡視員周誌宇的記錄,2008年6月5438+2月11日,AVIC致函湖北省政府,表示擬應東星航空股東要求重組東星航空。省人民政府批復支持中國航空集團重組東星航空。

2009年6月7日,65438,中航集團與東星航空簽署重組意向書。隨後,AVIC展開積極收購:AVIC領導多次主持會議,研究重組東星航空;成立資產收購組和運營接管組,在武漢工作;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律師事務所,組織了50多人的團隊進駐武漢開展盡職調查;春節前夕,有5000萬元轉到韓名下,用於支付員工工資和償還東星航空的部分應急債務。

但AVIC墊付5000萬元後,蘭世立態度立馬轉變,盡職調查設置重重障礙,重組工作進展緩慢。面對這種情況,AVIC多次向省市領導匯報,要求協調推進改制工作。

2009年2月8日,市政府成立工作專班,協調推進改制工作:壹是協調省市相關部門特事辦,妥善處理東星航空股權質押、賬戶查封等問題;二是協調AVIC與東星航空重組產生的矛盾和問題;三是妥善解決飛行員工資回收和維穩問題。

蘭世立為什麽突然翻臉?破產管理人、湖北律師事務所賈森律師給出了答案:藍只是想通過重組獲得資金,因為他無法通過銀行獲得資金。

蘭找了個翻臉的借口,故意提出政府開高價都滿足不了的條件。

3月11日,國航副總經理樊澄來韓對接收東星航空公司進行總體部署。13日,蘭世立突然向市政府提出4個涉及土地開發的條件(包括將武漢龜山腳下的西馬長街交由東興開發,容積率在4以上;以每畝20萬元的低價劃撥東興300畝用於房地產開發),當地政府斷然拒絕了這些要求,理由是龜山風景區不允許建設高密度建築,且根據國家規定,任何涉及房地產開發的土地交易都需要公開招拍掛。蘭世立當即拒絕在重組協議上簽字。

當晚,蘭世立在網站上單方面發表“拒絕與AVIC合作的嚴正聲明”,指責AVIC在政府幹預下強行收購東星航空。至此,改制工作被迫停止。

蘭世立為什麽要秘密出走?

蘭世立是新加坡公民,依法可以正常出入境,但蘭世立為什麽要秘密離境?破產管理人彭分析,實際上他是通過偷偷離開把爛攤子留給了地方政府,從而威脅政府滿足他的四個條件。

當時,蘭世立已收到AVIC預付的5000萬元,這是AVIC叫蘭世立預付給員工的錢。但蘭世立拿到錢後,卻玩起了“蒸發”。此時國航在武漢有50多人,卻找不到蘭的人。工作班給蘭打了無數次電話,要麽關機,要麽轉給秘書去接,但他始終沒有出現。

另外,當時東星已經向近3萬名乘客預售了車票。如果他走了,當地政府會收拾爛攤子,為東星航空買單。

周誌宇是後續工作的主要協調人。他介紹,3月14日晚,東星航空停飛後,經中國民用航空局批準,民航湖北安監局協調,連夜從國航、南航、深航、海航等4家航空公司調集8.5架飛機,每天執飛東星航空48個航班,集中5天(後來執飛部分客流量大的航班),由* * *組織東航執飛20個航班。專班對3月20日後已售出車票的旅客啟動退票工作,並組織在國內運營的航空公司對少數拒絕退票的旅客進行簽轉。* * *辦理退票旅客9688人,辦理中轉旅客2607人。

3月4日淩晨11,蘭世立突破珠海,試圖出境。他被邊防人員發現,並通知武漢警方將他帶回武漢。

事後,華航集團領導氣憤地說:“蘭世立通過巨額債務和公安綁架政府,這是明顯的欺詐行為。”

午夜停飛

今年春節期間,東星集團向廣州市白雲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民航中南局作出的停飛東星航空的行政行為無效。

“暫時不管東星集團有沒有原告資格,如果壹直飛下去,安全根本無法保證。是對公眾安全負責的行為。”周誌宇說。

東星航空債務危機期間,2008年6月10日至2009年3月9日,東星航空欠GECAS飛機租金共計741216000元。蘭世立無視公司的幾次提醒;公司向東星航空發出停飛通知後,蘭世立仍置之不理。經多次提醒,GECAS正式向中國政府遞交了外交照會,並向有關部門報告了這壹嚴重違約事件。2008年2月,GECAS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對東星航空進行破產清算。

此時,東星航空從6月5438+2008年2月開始停發飛行員和乘務員的飛行小時工資,從6月5438+2009年10月開始停發所有員工的工資。截至2009年3月13日,員工已有2-3個月未發工資。部分員工已陸續離開東星航空,在職員工極不穩定。

蘭世立玩“人間蒸發”後,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常務副總經理王在蘭的勸說下,不再在公司工作,同時以生病為由,迫使總經理離職休息。

此時東星航空的關鍵航材極度短缺。租賃的9架飛機中,8架投入正常運營,另壹架停在停機坪上。壹旦別的飛機壞了,就把零件從這架飛機上拆下來,主要零件已經基本拆完了。

蘭世立還根據個人喜好將機組成員分為聽話和不聽話兩類,隨意調配飛行員,打亂了原來的機長和副駕駛,導致飛行安全關鍵崗位人員缺失,極大影響了飛行安全。這些引起了民航局和中南管理局對飛行安全的嚴重關切。

2009年,破產管理人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市政府不希望看到東星航空破產,壹直在為通過法院申請破產的GECAS工作。當GECAS看到重整艱難,繼續履行飛機租賃協議無望時,於2009年3月10,再次向武漢中院申請對東星航空進行破產清算,這也是壹個重要原因。

根據安永在重組談判時進行的審計,東星航空虧損5億元,欠稅4770.6萬元,甚至代扣飛行員和員工截至2008年2月31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蘭世立的“聲明”及其闖關企圖震驚了武漢的領導班子。3月14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認真評估東星航空安全狀況。為避免航空安全事故,向民航中南局發送了緊急報告。後者經評估,報國家民航局批準,於3月15日零時起暫停東星航空公司航班運行許可。

破產是最後的選擇。

為什麽不重組,選擇破產清算?彭對說:“沒有別的選擇。”

法院作出清算裁定後,先是石油公司和幾家機場公司向武漢中院申請重組東星航空。但民航有明文規定,現行法律不允許機場和航油公司參股航空公司。

6月22日,東星國際旅行社向法院提交了引入上海某公司作為戰略投資者進行重組的申請。

據悉,上述以東星國際旅行社名義進行的活動,執行董事並不知情。在沒有東星國際旅行社合法授權的情況下,壹些重組申請人為了繼續重組,不惜違規操作。有人以東星航空的名義談判,有人用無效公章做聲明,有人擅自編制資產負債表。

即便如此,法院還是非常重視。

武漢中院負責此案的法官告訴記者,合議庭還前往上海、北京,對上海某公司和北京某公司的註冊資本、年度納稅等主要財務數據進行了調查。可惜這些公司的註冊資本只有10多萬,最大的註冊資本也只有10萬,年納稅也沒有超過10萬。這些公司參與東星航空的重組,顯然實力遠遠不夠。

破產管理人成員傑森律師表示,經過反復分析研究,確認東星航空不具備重組的客觀條件:壹是東星航空嚴重資不抵債,失去重組價值,重組東星航空將耗費大量資金,投資風險巨大。第二,根據《開普敦公約》及其議定書,破產管理人已依法解除飛機租賃合同,飛機出租人已依法行使收回全部飛機的權利,東星航空不存在飛機。第三,東星航空只有64名飛行員,36名已經離職。大多數船員都在尋找其他工作。航線和時刻作為禁止中轉資源,已經或者將要被其他航空公司依法無償或者間接使用。東星航空沒有飛行的基本條件。第四,停航後,東星航空的飛行安全條件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更加惡化。目前飛行員管理組織和飛行安全組織都不存在。第五,東星航空流動資金嚴重不足,商業信譽嚴重喪失。

正是基於這些考慮,破產重整申請被壹壹駁回。2009年8月26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東星航空有限公司破產。

從流程上看,破產清算其實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第三次債權人會議以90.37%的同意率通過了破產財產分配方案,似乎也印證了這壹點。

悲傷的“東方之星”

“蘭世立的自我是壹個悲劇英雄:壹切失敗都是運氣不好或運氣不好,壹切法律糾紛都是誣告。這可能是蘭世立生活的壹個方面,但蘭世立沒有寫或者不願意寫的原因還是有的:他的想象力往往超出了體制現實和他自身的經濟能力;他很賭,但我希望賭不認輸,哪怕是以打破誠信的商業規則為代價。”——摘自三聯生活周刊記者陳曉。

蘭世立稱自己為悲劇英雄。他創辦的東星航空,不到三年就有點悲劇了。

東星成立之初,蘭世立將旅遊產業鏈描述為航空+旅行社+車隊+景區+95151叫車平臺。

蘭世立的航空公司從壹開始就是建立在“空中樓閣”上的,這是東星航空壹位前高管最形象的比喻。

民航是個燒錢的行業,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支持。而東星航空初始註冊資本只有8000萬,9架飛機都是租賃的,租賃壓力巨大。

“事實上,從2007年開始,東星航空的財務狀況就開始惡化,拖欠GECAS的飛機租金已經成為常事。”

飛行員壹直是稀缺資源。東星航空成立後,我們不得不從其他航空公司招聘飛行員。為了從某航空公司挖走三名45歲以上的機長,開出了300萬的高價,遠遠超過了中國民航局規定的最高流量費265438+萬。

破產管理人中負責飛行員流程的朱道坤律師解釋說,蘭世立為了快速建立飛行團隊,開出了中國民航最高的工資,甚至是其他航企的壹倍,這也給東星航空帶來了很大的資金壓力。同時,蘭世立也發現了這些飛行員的“刁蠻”。飛行員和蘭世立就待遇問題談判了很久,蘭世立不能解雇這些飛行員。只有飛行員的工資再漲,他才能通過漲工資來留住飛行員。

東星航空到處欠錢,少則幾千萬,多則幾萬,有200多* * *。“我從來沒想過這種事。”壹家塑料玩具廠的浙江老板說,“東星航空當時說欠貨款。我想知道這麽大的公司怎麽會跑掉。”沒想到壹去就是兩年多。"

湖北鐘祥市有四個小老板,從2006年開始給鐘祥市客店鎮橡樹灣的東興國際酒店供應菜、油、米。壹個叫夏的老板說:“我們壹直被東星集團的表面現象迷惑,低價供貨,賺壹點利潤。但是這幾年東星欠我們四家供應商1.5萬元。我們沒錢回上遊供應商,吃了很多苦。每年我們都四處躲藏,回不了家。”

1996期間,孝感分行支持孝感市經委在澳門開發房地產,但後來因為市經委無法償還貸款,就用澳門的房地產償還了貸款。孝感工行不知何故委托蘭世立管理,他卻偷偷把房產賣了,把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後來孝感分局向孝感法院提起訴訟,傑森作為本案原告代理人至今未收回壹分錢。

這些招數在低端服務領域可能短時間內有效,但在高端行業,尤其是涉外高風險行業就玩不轉了。

“空客和通用在這次破產過程中都沒有受到太大影響。他們有風險控制。當東星航空違約時,他們啟動了緊急避險機制,將損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然後迅速啟動法律程序。不像國內公司,我不認為航空公司不會還錢。”

“飛機要飛,隨時加油,找機場降落!航油公司和機場不關心航空公司的欠款。反正他們總要秋後算賬。他們習慣於接受信貸。”東星航空的壹位前高管周說。

東星集團的貸款全部來自資產抵押。為了避免資產被查封,東星集團經常變更資產,甚至東星的壹家子公司會起訴集團的另壹家子公司先查封資產,避免債權人追債。

蘭世立雖然持有公司65,438+0,000%的股份,但從未擔任過法人。他這樣做的目的壹是“避免被法律追究責任”,二是所有的債務人都找不到他。“他用盡了所有的法律,所有他能玩的遊戲,所有的漏洞。”——摘自三聯生活周刊記者陳曉。

建立在“空中樓閣”上的東星王國,在金融危機來臨時被震出了本來面目。

“東星航空當時已經病入膏肓,與中國國際航空公司的重組是蘭扭轉危機的最佳機會,但其他機構太聰明了,不會錯過的生命,”律師傑森說。

  • 上一篇:2023年律師事務所工作計劃6篇
  • 下一篇:2023最新刑事訴訟法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