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容止案已經進入全國人民特別關註的死刑復核階段。三個多月過去了,還沒有任何結果。老實說,老容止的案子從三年前開始就經歷了壹審和二審。最高法在處理這個案件時非常謹慎,大多數人認為老容止應該被判處死刑。我們相信最高法會順應民意核準死刑,但要客觀站隊。
辯護人熊達律師說,已經收集了18份證據,證明老容止不是主犯,是從犯。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老容止是被脅迫犯罪的,因此最高法院對老容止死刑復核的裁決存在不確定性。
要由最高法核準死刑,並在不確定性中尋求確定的正義結果,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首先,查明老容止案件的事實。
根據壹審、二審判決所依據的事實,核實老被判處的搶劫、綁架、殺人罪是否屬於嚴重暴力犯罪,主要看是否有利於老,如老是否從犯等。
二是認定案件事實所依據的證據確實、充分,排除合理懷疑。
除原判決卷宗外,還包括辯護律師在死刑復核程序中提交的18份反駁檢方的新證據。老容止壹案的檢方承擔著舉證責任,證明老容止是壹審和二審的主要兇手。他提供的證據是否完全排除了辯方的合理懷疑和疑點,能否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老容止的辯護沒有義務規定自己不是主犯,但可以反駁自己不是主犯的依據並提出質疑,使得判決所依據的起訴證據具有不確定性,屬於“疑罪從無”。
第三,適用法律正確。
也就是說,如果老容止犯了罪,懲罰的嚴厲程度應該與老容止所受的刑事懲罰相稱,懲罰的嚴厲程度應該與老容止的個人危險相稱。
因此,如果老容止案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核準死刑。相反,根據被告人無舉證責任的刑事證據規則,似乎辯方有證明控方證據存疑的可能性,正在分析是否考慮作出有利於被告人老的事實認定,或者說需要時間對證據進行核實和排除合理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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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關於向死刑復核案件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規定(試行)。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律援助通知後,應當在三日內指定具有三年以上刑事辯護實踐經驗的律師作為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並書面通知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