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以下兩種情況,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不允許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為其提供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反服務期的違約金。
(2)對於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個體勞動者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雇主(以下簡稱甲方)和雇員(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雇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 *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壹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天。
第二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工作..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勞動質量和數量的要求如下
第四條甲方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元,其中試用期工資為元。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並保證乙方至少休息壹天。如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經乙方同意,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依法支付眉佳工資,並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
2.休息日工作的,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日或小時工資的300%。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應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衛生設施。根據工種的需要,為乙方提供生產和工作所必需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第九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根據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人民幣。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給予月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甲方承擔%。
第十壹條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第十二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壹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
3.根據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規定,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合同當事人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不得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甲方期滿或破產,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或者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部頒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壹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因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合同賠償辦法》(勞動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勞動合同賠償辦法》(勞動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壹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如與今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壹致,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法醫機關(印章)
驗證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