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9年3月9日,北京市聯合律師事務所接受李天壹母親孟戈的委托,在李天壹涉嫌強奸案的偵查階段,指定本律師事務所律師薛為辯護人,並發表律師聲明,聲討部分媒體和網友對本案的不實報道和傳播,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十分必要。
代理律師李天壹辭職。
2013年6月,李天壹案中第壹個被曝光的代理律師薛懷遠告訴記者,由於案件發展的需要和雙方協商的結果,他已經辭職。
律師將為李天壹做無罪辯護。
7月13日,李天壹的新代理律師陳數和王然聯合發布律師函,表示將為李天壹進行無罪辯護,並公開指責公眾和媒體對這起“涉及名人子女的普通刑事案件”關註過度,侵犯了隱私權。雖然李天壹是否涉嫌強奸罪尚無法律定論,但如此強硬的態度壹時間在網上引發了無數非議,也讓原本就飽受詬病的李家再次陷入輿論中心。
本案中的提案
自稱為李天壹案另外兩名嫌疑人辯護的律師李在科在微博中曝光了案件細節。他認為,本案不應定性為“強奸罪”,而應定性為“強迫婦女賣淫罪”,因為被害人楊某是某酒吧的女服務員,酒吧經理明知楊某醉酒,不能辨別自己的行為,仍安排其賣淫,故應以強迫婦女賣淫罪追究酒吧經理的刑事責任;而他曾告訴李天壹的母親夢鴿,說通過組織幾個刑事法學家,把自己的觀點借給專家,影響輿論,接著做檢察院和公安的工作,把酒吧經理抓起來,做成“案中案”。並自信地說:“妳壹定能翻案!”但他在微博發言的最後說了壹句“可惜夢太固執了”,暗示對方沒有采納他的“以防萬壹”。
李的同案犯律師分析證據細節。
2013年7月25日,同案犯的代理律師李在科首次公布了該案的兩個重要細節:1。有錄像證明,被害人是在李等人醉酒的情況下被扶上車的。酒吧經理對五名嫌疑人的這壹事實沒有異議。在此之前,李等5人已經和酒吧經理商量好了“小姐的價格”。2.在“輪流發生性關系”的過程中,確實存在毆打被害人楊女士的行為。但根據李某等人的供述,其暴力行為並非為了性侵,而是楊女士在性交易過程中的壹些行為激怒了李某等人。脾氣暴躁的李本性難改,開始動手打人。
至於本案,李律師根據第壹證據分析,酒吧經理幫助被害人楊女士上了壹個“尋歡作樂者”的車,盡管她知道自己喝醉了。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強迫賣淫罪”,酒吧經理是該罪的主體。針對第二個證據,李在科稱,李因為家教不嚴,練過幾天跆拳道,自以為功夫天下第壹,所以遇到社會矛盾總喜歡動粗(之前有過先例)。所以在“性交易”的過程中,楊女士因為壹些行為激怒了李,導致了他的打鬥。“但他並沒有打人強奸被害人,但警察詢問時,他們承認了打人,所以這起案件定性為強奸,但實際上並不是。”
李天壹的二審律師證實,高子程:他沒有證實此案。
鬧得沸沸揚揚的李等五人強奸案又有新動向。2013 10 1晚間,有消息稱,李天壹二審辯護律師已經確定,分別是長期義務代理農民工的律師高子程和曾為辯護的律師齊曉紅。然而,的律師說:“我從未確認過我接了李的案子。”當進壹步追問時,他說,“無可奉告”。
肖小紅在接受媒體采訪時透露,萌哥是在十壹期間找到她的。“李某某和高的案子我已經受理了,我這邊的文書已經給法院了,所以程序已經確定了。”與案件壹審前不同的是,李佳的律師依次發布微博,並接受媒體采訪。李案二審確定後,李的律師非常謹慎,三緘其口。
新的辯護人代理了這起強奸案。
李天壹的新辯護人是北京律師張起淮。據其博客介紹,張起淮此前代理過多起案件,如廈門原華集團走私案、北京某明星強奸案、河南省人大主任貪汙受賄案等。其中,張起淮在北京某足球明星強奸案中成功為被告人辯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