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雙江之子李冠峰(原名李天壹)因涉嫌輪奸已被刑事拘留”。當天下午,海澱警方向記者證實,“李”等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記者昨晚經多方證實,“李”是李雙江的兒子,9月2012日被解除勞動教養剛剛過去半年。
編輯透露了這條消息
李雙江兒子涉嫌輪奸
“北京來電:海澱公安分局昨晚拘留了壹個名叫李冠峰的年輕人,他涉嫌輪奸。雖然名字變了,但還是有人認出了他的真實身份。”昨日11: 04,實名認證為“香港南華早報網站編輯”的網友“王豐-SCMP”在其微博中爆料。由於其在微博末尾附上了李雙江之子“李天壹”的信息鏈接,網友猜測微博中提到的“李冠峰”是著名歌手李雙江的兒子。
2011,15歲“李天壹”因打人被勞教壹年,2012年9月剛解除勞教。僅僅過了半年,又被曝出涉及刑事犯罪,而且情節比上次還要惡劣。所以網友們在轉發後也紛紛感慨“這孩子在騙人”。
警方證實
五名涉案人員已被拘留。
昨天下午,海澱警方向記者證實,2月19日,海澱分局接到壹女子報警,稱其於2月17日在海澱區某酒吧與李等人喝酒後被帶到某酒店輪奸。接警後,海澱分局立即開展工作。2月20日,李等5人被抓獲。這5人因涉嫌強奸罪被刑事拘留。記者隨後報警,但對方表示案件正在處理中,不方便透露更多細節。
記者從知情人處證實,李是李雙江的兒子。據記者了解,李天壹於2012解除勞教後,其父李雙江將其改名為“李冠峰”。
昨天下午,記者多次撥打李雙江和孟戈的手機,接通後壹直無人接聽。
律師聲明
否則將面臨十年的刑事責任。
根據警方通報的信息,李雙江的兒子“李天壹”出生於1996年4月,被捕時未滿17周歲。
記者還就李雙江兒子即將承擔的責任咨詢了律師。
北京合川律師事務所刑事辯護律師於飛告訴記者,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二人以上輪奸”是強奸罪的加重情節,可能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國刑法第17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負刑事責任。但於律師也表示,法律也規定,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於律師告訴記者,由於從警方通報的情況看不出“李”在強奸案中所起的作用,只能推斷其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因為他之前有勞教記錄,勞教解除後不到半年又剛犯新罪,這也是量刑時會考慮的情節。”
“即使只是在輪奸中起到輔助作用,預計刑罰也不會低於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具體實施強奸,即使作為未成年人可以從輕處理,最終的刑罰可能還是十年。”於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