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遼寧省律師具體收費標準當地經濟以及訴訟所涉金額以及難易程度有關,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壹般要看訴訟標的是多少,案件難度及工作量決定的,按訴訟標的的比例收取。律師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有相關省級規定的律師服務費收費標準。
壹、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2、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訴訟(爭議)標的額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費:
(1)10萬元以下部分(含10萬元)收費比例為4%壹5%,收費額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為3%壹4%;
(3)50萬元至l 00萬元部分(含1 00萬元)為2%壹3%;
(4)100萬元至500萬元部分(含500萬元)為1%壹2%;
(5)500萬元至1 000萬元部分(含1 000萬元)為0.5%壹1%;
(6)1000萬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過0.5%,雙方協商確定。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收費標準,參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執行。
三、代理刑事案件
1、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基準收費標準為300元/次;
2、代理申訴和控告,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
3、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基準收費標準:
(1)偵查階段(含申請取保候審)4000元/件;
(2)審查起訴階段4000元/件;
(3)審判(壹審)階段5000元,辦理壹審又辦理二審的,二審按壹審標準酌減。
上述收費標準上浮最高不超過50%,下浮不限。
四、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
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申訴基準收費標準為4000元/件,上浮不超過50%,下浮不限。
五、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復雜刑事訴訟案件
代理集團性犯罪和其它重大、復雜刑事訴訟案件,因難度高、地域跨度大等原因,可在不高於基準價5倍的範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六、關於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
上述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以外的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律師事務所根據本所情況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當地物價和司法部門備案,並在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後實施收費。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 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壹)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