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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唐“侮辱”縣委書記事件(爛魚門事件)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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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報65438年2月20日報道快35歲的胡壹直盯著壹張拘留通知書,不是因為這張通知書記錄了他刻骨銘心的經歷,而是因為這張通知書發出的日期——65438年6月+65438年10月+0日,2007年,是他34歲的生日。

同樣的通知,對於47歲的董偉來說,意味著他的2007年從壹開始就不同尋常——他為自己的命運奔波了快壹年,希望盡快得到壹個公正的“說法”。

他們都在山東省西北平原的壹個叫高唐的縣城工作生活。

中國書畫藝術之鄉高唐,是書畫大師李苦禪的故鄉。這個位於魯西北、擁有47萬人口的全省改革試點縣,近年來提出了“全國經濟百強縣”的口號,並制定了“在魯西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成為“區域性中心城市”等壹些目標,這刺激和鼓舞了高唐縣的壹些決策者,也關系到老百姓的生活。據說高唐縣在山東省“十大競爭力縣市”中排名第六。2007年,預計國內生產總值將達到6543.8+047億元。許多新建的城市廣場景色廣闊,新建的湖面波瀾壯闊,景色宜人。被高唐縣相關官員稱為“城市規劃的水平和城市的鮮明形象”。然而,出於對民生和公共事務的關註,人們不斷在網上發布壹些對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看法,這不是謳歌,而是激怒了壹些地方領導人。2007年初,董偉、汪子峰、胡等人因在“百度貼吧-高唐吧”發帖被刑事拘留。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董偉。王自峰,高唐縣醫院主治醫師。胡,高唐壹中體育老師。他們因涉嫌“侮辱”和“誹謗”高唐縣現任縣委書記孫蘭雨而被拘留。

由於種種原因,這件事從發生到現在壹直沒有公開,不為外界所知。為此,本報記者趕赴山東省高唐縣進行了調查。

過賬後

“我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我的人生也沒有汙點。”在被拘留和逮捕後,有著31年政府工作經驗的董偉仍然強調這些與他的名譽和清白的履歷有關。甚至除了申訴書、拘留通知書、釋放證明等反映情況的材料,我還時刻不忘出示壹張“全省地名工作先進個人”的榮譽證書。

董偉,男,47歲,1976參加工作,1985加入中國* * *產黨。現任高唐縣民政局地名辦主任,副科級幹部。

據他回憶,16年2月20日左右,他和幾個老同學壹起吃飯喝了點酒,當天22點半左右回到家。然後,他用寢室的電腦上網,看了“百度貼吧-高唐吧”裏的帖子。有內容說“高唐進入全省前六,成為經濟龍頭”。此時,董偉想到當地財政吃緊,自己的“醫保卡”已經三個月沒有按時繳納醫保費了。他突發奇想,留了兩條信息,壹條是“太陽爛魚更黑”,壹條是“家裏要量入為出,沒錢,那還搞什麽建設?”

高唐縣縣委書記的名字叫孫蘭雨。董偉至今仍認為,自己的發帖只是表達個人對地方建設和地方領導的看法,並無出格之處。

65438+2006年2月31日,董偉正在高唐縣民政局三樓自己的辦公室裏,突然兩名警察出現在他面前。警察問他“妳是董偉嗎”“妳家裏有電話嗎”“妳上網嗎”等壹些問題。後來他說:“跟我們去局裏壹趟,有件事需要調查落實。”

就這樣,董偉上了警車,被拉到了高唐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在這裏,他被問到“是否在網上說了什麽不負責任的話”。

此時,董偉早已忘了網上發帖的事。在民警提醒他“內容涉及縣領導”後,他才恍然大悟,態度誠懇,主動承認“有這種情況。”

隨後,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1左右,壹個年輕的警察問他:“妳餓嗎?要不要買點吃的?”董偉想到這意味著他那天可能回不了家了,他開始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他說:“我不餓,但我的煙不夠。去給我買盒煙。”旁邊的壹個警察聽了這話,從家裏給他拿來壹盒煙。

2007年新年鐘聲即將敲響的時候,他和另外兩個年輕人聚在了壹起。那時候他們還不認識。後來,他們才知道,另外兩個人是醫生王子峰和老師胡。

胡回憶說,他根本沒有在網上發帖。是警察根據電話網站查到了他的中學。既然是公用電腦,是誰貼的?我不知道。民警認定是他,立即帶他到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但他堅稱自己沒有發帖,是“不誠實”的,被銬在椅子上。三個人沈默不語,關了壹夜。他們誰也沒想到。這只是開始。

第二天是2007年的元旦。早上,董偉問壹個警察,“我們的事情很簡單。沒什麽。我們回去吧。”答案是:“等等,領導要聽匯報,等領導決定了再說。”

汪子峰還記得“等等,領導要聽匯報”的回復。

這時,董偉的妻子方文菊聞訊趕來,給他送去了治療糖尿病的藥和衣服。因為糖尿病,董偉離不開藥物。面對妻子不解而痛苦的表情,董偉說:“我也沒什麽事,就在網上寫了六個字,‘孫爛魚更黑’。”別擔心。"

事件升級

2007年1,他們三人被送到高唐縣看守所。當時董偉覺得“腦子有點朦朧”,“轉不過彎來”。他在刑事拘留程序上簽字的時候,感覺有人在用相機拍照。

壹份交給家屬和單位的拘留通知書顯示,高唐縣公安局“於2007年10月0日以涉嫌侮辱罪65438+16刑事拘留董偉,羈押在高唐縣看守所。”

幾天後,在高唐縣看守所,董偉、汪子峰和胡被安排看電視。在高唐電視臺的《警察在線》節目中,他們看到自己戴著手銬進入看守所,在羈押手續上簽字,接受訊問。為此,縣公安局副局長也發表了講話。在電視評論中,他們的名字改為董,王和胡,他們說他們破獲了壹個“攻擊縣委政府”的“重大網絡犯罪團夥”。因為沒有遮遮掩掩,他們三人“出事”的消息在高唐縣廣為流傳。

此後,高唐新聞、警察在線等節目連續五天在高唐電視臺播放這些內容。

在看守所,他們還看到了高唐縣公安局以“案情復雜”為由“延長羈押”的決定。形勢變得越來越微妙。65438+10月14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案卷退回公安機關,不予批捕。65438+10月15,案卷再次送到檢察院,檢察院作出批準逮捕三人的決定。

此時,方文舉請來了聊城的律師,但律師到達當地後,不允許與在押的董偉見面。

至此,家屬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方文舉支付了1.5萬元訴訟費。

沒想到,6月5438+10月21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作出了撤銷對董偉逮捕的決定。當天,高唐縣看守所出具《釋放證明》,釋放董偉。

出了看守所,家人帶著董偉去了浴池,讓他洗澡。面對哭泣的妻子,董偉說:“妳哭什麽?就讓我體驗生活吧。”

6月365438+10月31日,高唐縣公安局以“情節輕微,不認為是犯罪”、“認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為由,宣布撤銷董偉、王子峰、胡案件。

3月5日,董偉向高唐縣公安局提出申請,要求該局賠償其羈押期間聘請律師造成的損失5000元(獲釋後原律師費654.38+0.5萬元由當事律師返還)。希望高唐縣公安局以同樣的方式在縣電視臺向自己公開道歉,恢復名譽。高唐縣公安局收到了申請,但壹直沒有回復。

2007年6月19日,高唐縣人民檢察院出具《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董偉“非法侵犯人身權”,金額為人民幣1756.86元。汪子峰和胡也獲得了大致相同數額的補償。

沈默還是聲音?

6月5438+2月65438+2007年2月,記者在高唐縣人民醫院找到王子峰時,他正在病房裏查房。王子峰,37歲,濟寧醫學院畢業,從醫14年。現為高唐縣醫院血栓中心主治醫師。

2006年6月23日,65438+2月23日左右,王子峰中午喝了點酒,回到家。想到在醫院聽到壹個病人抱怨工資和醫保費用沒有按時發放,他就發帖說“高唐那麽好,為什麽工資發不出來?”不要指名道姓罵縣委書記。“就是借著酒勁發牢騷。”汪子峰事後這麽想。

當他從家裏被帶到高唐縣公安局刑偵壹中隊時,還被問到“他在網上說了什麽?”不同的是,他不斷被問到“妳為什麽攻擊領導,是誰指使妳這麽做的?”

放出來的時候,簽保證書的是單位壹把手,汪子峰表現出猶豫和矛盾。為了不給單位帶來麻煩,他選擇了沈默,沒有主動舉報自己被拘留21天。面對記者,他小聲說,還是希望能在壹定程度上“恢復名譽”。

在高唐壹中,當記者找到胡時,他仍堅稱網帖並非自己所為。他仍然很難面對他7歲的孩子,當電視顯示他戴著手銬進入拘留中心時,他覺得“難以解釋”。“我需要平靜地生活,校長對我很好。我承認。”他簡單地說。

三個人中,只有董偉還在為此事奔走。獲釋後在家休息了壹周,他開始向聊城紀委、檢察院和山東紀委、檢察院反映問題。至今沒有結果。甚至,他和家人還擔心給上級送材料。在高唐縣不敢送,選擇送到附近縣市,大部分都石沈大海了。

董偉和汪子峰表示,即使真的“侮辱”了縣委書記,也應該是民事糾紛,屬於自訴案件,即縣委書記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訴,而不是動用刑警、網警甚至檢察官,然後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以拘留、逮捕等方式追究刑事責任。

方文舉的理解比較簡單。當她看到丈夫被拘留和逮捕時,她哭了很多。悲痛之余,她想到可能領導“生氣了”,代表丈夫“道歉”了。“磕頭還不夠嗎?”

獲釋後,董偉經常去“百度高唐吧”。在壹個批評高唐現狀的帖子後面,他看到了這樣的留言:“看完了,轉公安局長,抓樓主(指發帖人),趕緊!!"隨後的帖子包括《樓上真搞笑》、《沒膽就讓別人說實話》、《朋友發帖小心點,我擔心妳啊!

董偉眼睛壹熱,署名“匿名者”發文《加強縣委書記監督刻不容緩》。他在帖子中寫道,縣委書記作為黨的基層機構的負責人和當地人民的父母,官位適中,權力相當大。誠然,大部分縣級領導在政治上都能過上清正廉潔的生活,但也不能否認,縣裏個別領導大言不慚,只顧個人立場,不考慮造福壹方。在他們遇到麻煩的時候,只允許他們大談政績,隱瞞自己在政治上的各種錯誤,為自己的升遷鋪路。這樣的幹部損害了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敗壞了黨在基層的形象和威信,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壹大障礙。為此,他建議上級部門加強對縣委書記的監督;中央和省級紀檢、組織部門要盡快完善相應的監督機制,每年定期對縣委書記進行走訪和政績考核,及時調查處理突發事件,並將調查結果公開,安撫當地群眾。他希望“為構建和諧社會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董偉說,他在網上發這個帖子並沒有針對任何人。

到目前為止,他還希望縣公安局和電視臺能對他進行經濟補償。至少,他要彌補家裏請律師的費用,減少自己的經濟損失。為此,他起草了壹份協議,只要公安機關給予壹定的經濟補償,他就不再提任何要求。但是這份協議擬定之後,就沒有下文了。

記者來到高唐縣公安局。負責並參與此案調查的高唐縣公安局網監大隊大隊長劉說,公安機關按照程序辦案,逐級上報,依法辦事。至於最後怎麽走,不是公安局任何人能決定的。

在高唐縣電視臺,副臺長陳洪春說,董偉等人被刑事拘留的畫面和新聞,原本是縣裏播放的,有領導對影片進行審核。當時領導指示在高唐新聞的節目中播出10天,高唐電視臺連續播出五天後決定停播。事後我很擔心領導會問這件事。(本文來源:作者:常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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