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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的政治生涯

曾任私立立德商業職業學校主任、私立庶人醫學院主任、高雄縣青年工會會長、臺灣省先進交通技術與管理協會理事長、時宇社會慈善基金會主任、高雄縣誌願消防警察大隊主任。第四、五屆“立委”,“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經費審計委員會、科技信息委員會召集人,“立法院”國民黨黨團副書記長。

1998參加第四屆立法會,首次當選。

2001年7月當選為國民黨16中央委員、中央常委、青年發展委員會青年部主任。

2004年9月,改任國民黨中央常委。

2005年2月3日,65438在高雄縣選舉中落選。

2006年3月29日,當選為國民黨青年團第壹任總領袖,由此被任命為中國國民黨副主席。

01.12,2008年第七屆“立委”選舉,代表國民黨在高雄縣第二選區擊敗民進黨候選人余正賢,成功連任。後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接任“立法院副院長”,林獲國民黨主席推薦接任黨鞭。

2012 010 14第八屆“立委”選舉在高雄市第二選區落選。

2012,1,31下午,臺灣省行政院新內閣名單公布,被立委擊敗的林出任行政院秘書長。2065438年2月1日,升任陳沖內閣行政院秘書長,被視為總統府派往內閣的軍事督導員。林對自己事業有成非常自豪,吹噓自己是馬來西亞政府的“第三號人物”。他還不止壹次向強調他與的良好關系,稱“吳副主席的事情由我全權處理”。2012年6月29日因涉嫌貪汙辭去行政院秘書長職務。7月3日,根據黨章規定,國民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決定開除其黨籍。2006年6月5438+10月,林在其博客中引用了國際反腐敗組織“透明國際”發布的《全球賄賂指數報告》的文字。“世界各國都刮起了反腐旋風,人們的意識逐漸覺醒,渴望擺脫那些貪汙賄賂。但調查證明,世界仍在按他原來的腳步前進,貪汙賄賂仍是各國普遍存在的問題。”

6月10,2011,林發表《從政第壹要求,清廉,批評前總統陳水扁,闡述自己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和對政治的信念。

...我們都相信司法判決的公正性,我們也請求中國人民給予司法公正壹個公平的審判空間。無論是壹審法官還是二審法官對扁案的量刑,都是司法機關給所有從政者的壹個警示——那就是從政要清正廉潔,不能把人民的血汗錢作為個人或家庭財富的來源。政治的目的是為大眾服務,而不是通過踩大眾的辛勤勞動來滿足個人和家庭的豐富瑰麗的物質欲望,更不是把他們的物質享受欲望建立在大眾的辛勤勞動和汗水之上!我們感謝壹審、二審的法官們長期忍受輿論壓力,做出判決,用司法公正教育所有從政者基本的清廉態度!政治的目的不是“我的生活改善了多少”,而是“中國人民的生活改善了多少”!

2011競選連任期間,林邀請原衛生局長上臺砍象征腐敗的豬。

2012年6月29日,林再次強調:“他個人的名譽是暫時的,他的人格是清白的,是長遠的,他對節操的堅持,自上任以來從未改變!”臺灣省特偵組7月12日淩晨向臺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林委托的律師指出,林承認自己做錯了,對不起家人,對不起特首,對不起公眾。2012年7月2日,林被控索賄、受賄數千萬元(,下同)。臺北地方法院2日晚間根據檢方先前提出的主張,裁定羈押林2個月。

針對此案,臺灣檢方特別調查小組迅速展開調查,並將和林列為被告。在對進行詢問後,6月5438+0日,臺灣檢方搜查了林在臺北、高雄的住所,以及中鋼、中聯、中耀、迪永等臺灣省內多家公司,傳喚林夫婦到案說明。臺灣當局負責人九2日上午表示,他對林涉貪案“非常遺憾和抱歉”。他還強調,清廉是公務員的基本品質和價值,希望臺灣行政團隊吸取教訓。不要放松廉政道德規範和反腐敗工作。2012年7月3日下午,國民黨中央考試院邀請考試院委員討論林涉貪案。與會委員壹致認為,林的所作所為嚴重傷害了國民黨的形象和聲譽。

紀委還指出,林在被法院羈押前,雖已表示對黨和國家後悔,並願意主動退出國民黨,但根據黨章規定,林被中紀委決議開除黨籍。臺灣當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貪汙案,壹審認定林不構成貪汙罪,僅以利用職權威脅獲利罪輕判七年四月。但2065438+2006年2月26日“高院”改判為65438+2003,全案可上訴。

林的母親沈壹審被判無罪,但“高院”認為她在高雄家中焚燒美元,已犯隱匿罪證罪,判她5月徒刑,罰金依科確定新臺幣654.38+05萬元。至於林的妻子彭、叔叔沈和沈,則維持無罪判決。

林沒有出庭聽取判決,他的代理律師羅炳成說,他已經把判決結果告訴了林。林收到判決後非常失望,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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