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會議、保密、監督、接待、財務、檔案管理、車輛管理、後勤保障、物資裝備建設等管理、服務和協調工作。編制我院年度預算,管理我院各類資金和國有資產;負責組織協調上級和本院的行政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物資采購、食堂管理、機關保衛、物業管理和綜治維穩等後勤服務工作。
二、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體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員的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培訓、機關黨建、610工作、* *共青團、工會、人事、勞動管理、計劃生育、婦女、人民陪審員管理、臨時工作人員管理、老幹部和關心下壹代工作。
第三,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本院工作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受理對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投訴和揭發,查處本院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受理被監察對象的投訴,檢查監督司法工作的嚴肅執法情況,負責追究違法審判的責任,協助有關部門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第四,研究室
辦理審判委員會會議,負責宏觀調查研究,總結審判工作經驗,適用政策法律的請示;起草各種綜合性文件和報告;負責文秘、綜合信息和法制宣傳。
動詞 (verb的縮寫)立案庭
負責全院來信來訪接待、維穩、立案、安排全院開庭、收取案件訴訟費、郵寄送達民事案件、送達刑事案件未批捕被告人起訴書、審理支付令、復核上訴。
不及物動詞民事審判第壹庭
依法審理淮川、李記、荷花、灌口、尖沖、葛佳、太平橋、高平等地公民之間的勞動爭議、醫療糾紛、婚姻家庭、繼承、房產糾紛、勞動合同糾紛、相鄰糾紛、損害賠償、人身權利案件和債權債務案件。
七。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理合同糾紛案件(公民之間的除外)、企業破產案件和證券票據糾紛案件。
八。刑事法庭
審判除下列案件以外的第壹審普通刑事案件: (壹)危害國家安全的刑事案件;(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刑事案件;(三)外國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依法審理屬於城市基層法院的刑事案件。
九。行政法庭
依法審理各類行政訴訟案件;審查和執行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申請非訴行政執行的案件。
X.林業法庭
依法審理涉林刑事案件。
XI。行政非訴案件執行法院
負責行政機關申請的行政非訴案件的執行。
十二。審判監督法庭
依法審理我院再審案件和執行判決案件。
十三。審判管理辦公室
負責院內案件質量評估,負責法院司法技術鑒定、司法統計報表、審判流程管理和審判業務指導。
十四。執行局
執行我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及其他有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執行仲裁裁決、經公證的債權文書以及法律規定由本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協助其他法院委托的執行等。
十五、司法警察大隊
負責我院司法警察的警務和安保工作,負責刑事押解、巡邏和值班法庭、審判樓、辦公樓的安保,負責刑事法律文書的送達,保障機關良好的日常辦公秩序,參與處置突發事件,配合相關法院、執行局開展相關工作。
十六、少年案件綜合法庭
依法審理瀏陽市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組織開展法制教育、回訪、後續幫扶和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相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