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故事中“小偷”的家人與胡克峰看法不同。事件的前因後果是什麽?見義勇為的胡克峰是否應該受到法律的懲罰?故事的主人公是湖南婁底市龍將村的村民胡克峰。40歲的胡克峰和妻子育有兩個兒子。夫妻倆在樓下經營壹家便利店,但是這裏的氛圍好像不太好。
胡克峰家的店鋪旁邊,有壹個正在施工的工地,這次作案的地點也在這個工地裏。據周圍村民介紹,他們是城鄉結合部,所以人員比較雜。這裏經常發生小偷,所以村民也很擔心,提到小偷就更可恨了。
村民說,小偷不僅偷摩托車和電瓶車,還在家裏養雞鴨,附近小偷猖獗。就算被警察抓過幾次,這裏盜竊事件頻發,壹點影響都沒有。也正因為如此,村民胡克峰成了附近村民眼中的“大英雄”!說到胡克峰,村民們贊不絕口。而且這個案子剛好發生在半夜,足以說明胡克峰的熱心。
那胡克峰為什麽要砍小偷,既然是見義勇為行為?2012年3月7日,屋外下著大雨。淩晨4點半左右,正在睡覺的胡克峰被“抓賊”的呼救聲驚醒。聽到這個動作,胡克峰完全坐不住了,心中的熱血瞬間被點燃。
聽驚醒的父親說,幾個小偷在胡克峰家旁邊的工地偷鋼管。胡克峰雖然很熱心腸,但也擔心對方寡不敵眾,所以出門時,胡克峰順手從廚房拿了把菜刀,冒著大雨追了出去。剛出門,胡克峰就看到壹個小偷手裏拿著幾根鋼管,跌跌撞撞地從他身邊走過。當時我也沒多想。胡克峰提起菜刀追了出去。也許是手裏拿著鋼管,胡克峰沒追多遠,小偷就精疲力盡地停了下來。
見賊精疲力盡,胡克峰壹箭射上來。小偷此刻似乎也反應過來了,拿起手中的鋼管朝胡克峰扔去。出於對自己的保護,胡克峰揮舞著手中的菜刀。也許那天雨下得很大,胡克峰沒有把握好手中的分寸。揮舞的時候,胡克峰的菜刀直接打在了小偷的頭上。經過這次“暴擊”,小偷受了重傷。
經過剛才的打鬥,胡克峰追著小偷跑了幾十米。最後在壹輛面包車旁邊,小偷倒在了地上。當時胡克峰以為小偷是因為跑累了,就急忙追上去,想“當場招認小偷”。真正看到小偷的樣子後,胡克峰也是驚呆了。胡克峰追的小偷恰好是個女的,身上不斷流血。這是胡克峰的反應。也許他只是不小心割傷了那個女人,導致她流血倒地。
看著躺在血泊中的女子,胡克峰似乎也有點心慌,於是趕緊撥通了報警電話。本來,壹切都應該到此結束。小偷被趕來的警察抓住了,胡克峰就算沒拿到榮譽獎也會被表揚。沒想到,第二天早上,胡克峰等人來的不是壹面榮譽的旗幟,而是帶著手銬。胡克峰為什麽會得到這樣的審判?
當胡克峰被警方告知被誤傷的女子仍在醫院接受治療時,胡克峰還向曾紅的家人支付了5萬元醫藥費。但是,這5萬元的醫藥費,似乎並不能換來壹個健康的人。這位在工地偷鋼筋的女子名叫曾紅,她可能根本沒有想到,僅僅是在工地偷了幾根鋼管,自己就會受到這樣的懲罰。
曾紅被救護車送到醫院後,很快被推進了手術室。經過幾個小時的搶救,曾紅脫離了生命危險。但也是因為這次意外,曾紅的家人不僅支付了幾十萬的醫藥費,還因為這次意外,曾紅的傷勢太嚴重,連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
案發後,胡克峰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當地公安局刑事拘留。直到13年3月,胡克峰才被送回家,但這並沒有結束對胡克峰的“制裁”,而是把刑事拘留變成了強制監視居住。面對如此大的變化,胡克峰的妻子也是以淚洗面人。有時候會怪胡克峰,怪他沒有沖出去。但如果真的回到案發當天,妳老婆真的能阻止胡克峰出去抓賊嗎?顯然是不可能的!
據悉,從1999到2012,胡克峰參與調查近十次,十余名小偷、劫匪落網。正是因為胡克峰對社會的貢獻,胡克峰在鄰居和村民中也頗受好評。
結局是什麽?被起訴後,胡克峰經常四處奔走,試圖為自己的勇敢作出解釋,甚至在家頂禮膜拜包公,希望得到壹個公正合理的審判結果。
對於胡克峰的做法,有律師站在更客觀的立場看待這個問題。胡克峰的見義勇為行為無疑是值得肯定和表揚的。但胡克峰在追賊過程中將賊打成重傷,明顯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應該綜合考慮。但是,這個案子目前還沒有結案。妳怎麽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