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訴訟活動中律師官司輸了還收費嗎?
1、即便敗訴了也需要交律師費,律師已經提供法律服務,需要交納代理費用。律師已經提供法律服務,即使敗訴仍需要交納代理費用。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而不是根據官司的輸贏收費。” 2、律師費由請律師的壹方出,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當壹方成為被告以後,該方聘請律師為其辯護並且勝訴原告的話,可以要求原告支付這筆費用(法律支持壹方當事人償付他方當事人為案件審理而支付的必要費用)。二、律師收費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1、耗費的工作時間; 2、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3、辦理法律事務所需律師人數和承辦律師的業務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會經濟發展狀況; 5、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三、律師的職責是什麽?
1、按照約定為委托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意見,草擬、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律師擔任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代理人的,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2、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委托人可以拒絕已委托的律師為其繼續辯護或者代理,同時可以另行委托律師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 3、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 其實也沒有哪壹位律師可以絕對保障所有的官司都可以幫助當事人打贏的,就像是現有的證據已經確認當事人構成犯罪了,不管花多少錢請律師也沒辦法幫助當事人逃避刑事制裁的,律師也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行使相關職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