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後的輕傷如何賠償?
如果毆打不夠輕微,賠償如下:
1,醫療費、護理費,受害人人身受到傷害後接受醫學檢查、治療和康復訓練所必需的費用;
2.運送受害者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
3、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及其他合理的治療和康復費用;
4.誤工費、被侵權人因人身傷害不能正常工作的工資收入或其他類型的合理收入。
證明損失時間的證據如下:
1,具體收入水平數據;
2.如果沒有固定收入,可以提供壹段時間的收入狀況證明;
3.如果沒有固定收入,也可以提供所從事行業的證明材料;
4、醫療機構應當出具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時間的建議;
5、工作單位可以出具傷者的誤工費證明;
6、可以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鑒定延期時間的長短,以鑒定文書確定延期時間。
本文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杜溫雅
天津君輝律師事務所
律師回答
被打不夠輕微,雖然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只要違法行為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受害人可以要求加害人承擔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179條
因侵害他人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範圍,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予以賠償。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