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代理訴訟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1、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物的,根據案件復雜程度和律師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3000-5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的,代理費不低於10000元;
2.涉及財產標的物的,按爭議標的物收取代理費,但最低不得低於3000元(異地代理費不得低於1萬元)。
(1)爭議標的金額小於65438+萬元(含),收費標準為6%。
(2)爭議標的金額為654.38+萬元(不含本數)-50萬元(含本數)的部分,收費標準為5%。
(3)爭議標的金額為50萬元(不含)-654.38+0萬元(不含),收費標準為4%。
(4)爭議標的金額為654.38+0萬元(不含本數)-500萬元(含本數),收費標準為3%的部分。
(5)爭議標的金額為500萬元(不含)-65438萬元+0000萬元(不含),部分收費標準為2%。
二、律師收費的方式有哪些?
1,常規收費
常規收費參照訴訟程序級別收費,即“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為壹審和二審兩個階段。壹審判決或裁定後,如果壹方不服,可以提起二審,二審判決是終局的,壹般不能提起訴訟。
但現實中,判決後有壹個執行程序,即判決後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壹方為實現判決內容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財產(即通常的查封、扣押財產)。相應的,律師費也有三個階段:壹審費、二審費、執行手續費。
2.壹次性費用
包幹收費是指收取費用後將案件負責到底,即只收取壹次費用,負責壹審、二審和執行。收費標準在常規收費中壹審收費的基礎上適當提高。
3.風險費用
風險收費是指判決、調解、和解執行前只收取少量費用,勝訴或執行給付後收取較高費用。收費標準是前期費用2000-10000左右,勝訴後是10-30%的金額。
綜上所述,解決人與人之間民事糾紛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訴訟。當然這也比較麻煩,需要律師代理案件。普通民事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3000至50000元的標準收取律師訴訟費。對於涉及債務糾紛的財產案件,訴訟費用會根據財產數額的增加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