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費:
1.按件收費
(1)無財產糾紛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時間,協商收取6000-100000元之間;涉外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萬元人民幣;
(2)法律文書:代寫、修改、審核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取。
(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費用在2000-10000元/件之間協商。
(4)代理律師公證:律師公證事務不同,交涉費在1500-3000元/件之間;
(5)律師函和法律意見書:為委托人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的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時間等協商收費。,而且每臺都在1.500-2萬元之間。
(6)律師調查:根據調查項目協商收費。
2.民事和商業服務
(1)初審階段
爭議對象的計算比例(計算基數)
①65438+萬元以下的爭議標的7%但不低於5000元。
② 6%的爭議對象在65438+萬元以上,但在1萬元以下。
③爭議對象的5%大於654.38+0萬元但小於500萬元。
④ 3%的爭議對象為500萬元以上但不足654.38+00萬元。
⑤ 1%爭議對象大於10萬元但小於5000萬元。
(6)爭議對象5000萬元以上的0.5%。
(二)二審階段
(1)未代理壹審僅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仍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保持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三)代理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再審(上訴)階段
(壹)未代理壹審、二審案件而單獨代理再審(上訴)案件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代理過壹審、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刑事案件
(1)初審階段:
①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
②審查起訴階段:6000-30000人民幣;
③試用期:8000-50000元人民幣;
(4)協商費用(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介於自訴和附帶民事訴訟之間。
⑤涉及國家安全犯罪、涉黑涉惡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因辦案需要異地出差的,由委托方承擔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這些費用可以協商報銷或壹次性使用。
(二)二審階段
(1)對於沒有壹審代理而只有二審代理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2)已代理壹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費的壹半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三)代理二審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3)再審(上訴)階段
(壹)未代理壹審、二審案件而單獨代理再審(上訴)案件的,代理費按壹審標準收取,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2)代理過壹審、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壹審、二審費用的壹半收取。其他手續費不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