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豁免權對於人權保障又具有如下意義: 第壹,律師對於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律師如果要充分積極的發揮這種作用,這種最基本的保障是不會因為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而使自己淪為被追訴者。沒有律師言論豁免權,就沒有人與控訴方合法抗辯。也沒有願意擔任刑事案件的辯護人,其後果是刑事案件的辯護形同虛設。 第二,律師作為刑事訴訟的訴訟參與人,是法律允許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員,其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保護,這是人權保障的應有之意。律師從事刑事訴訟業務中的權利保障狀況將直接影響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因此, 刑事辯護律師 權利保障充分與否是衡量壹個國家人權保護狀況與司法公正的壹個重要標誌。 我國《 律師法 》對律師言論豁免權的規定是: 第三十六條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其辯論或者辯護的權利依法受到保障。第三十七條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律師刑事豁免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律師對於其履行職責所發表的有關言論,不受刑事追究的權利。具體包括兩層涵義:壹是在法庭上的辯護言論不受法律追究;二是依法執行的職務行為不受法律追究。豁免權是在訴訟過程這壹特定時間與空間裏給予律師不被追究的權利。是排除辯護律師因司法機關的非法追訴所造成的心理顧慮,從而完全自主獨立的履行職能,為當事人辯護的有力保障。 小編提醒您,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以上就是為您總結的相關資料,希望可以幫助到您,本網站致力於打造優秀的 法律咨詢 平臺,如果您還有疑問,歡迎進入 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