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律師是酒駕,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
酒駕的處罰是什麽?
酒後駕車的處罰要根據實際情況判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的,處十日以下拘留,處壹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此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壹次記12分。我們應該遵守法律和道德標準,遠離任何非法活動。
總結壹下,醉駕的處罰包括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罰款。具體處罰措施將根據酒駕情節輕重和相關法律法規決定。酒駕不僅危及自身安全,還會對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因此,法律對酒駕采取嚴厲的態度,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四十九條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執業六個月以上壹年以下的處罰,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等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案的;
2.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
3.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欺詐行為的;
4.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引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依法取得證據的;
5.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
6.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幹擾訴訟、仲裁活動正常進行的;
7.煽動或者指使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
8.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
9.泄露國家機密。
律師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吊銷其律師執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