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途更換律師的費用如何計算?
中途更換律師費的問題,要看和之前律師簽的合同是怎麽約定的。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合同中沒有約定的,雙方可以協商。
2.中途更換律師的程序是什麽?
1,直接與受委托的律師辦理合同解除協議,並在律師事務所結算相關費用;
2.同時向法院申請撤銷委托代理;
3.在律師事務所與新律師簽訂委托授權協議,並帶復印件交給法院。
三、律師在辦案過程中有哪些行為是不允許的?
根據相關規定,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1.律師不得在同壹案件中擔任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也不得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2.律師在承辦業務時,應當引導委托人通過合法途徑和方式主張權利、解決糾紛,不得煽動、教唆委托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糾紛。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謀取當事人有爭議的權益,不得收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利益,不得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權益。
3.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不得泄露當事人的隱私。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信息和資料保密。但是,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信息不在此列。
4.律師承辦業務,律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向委托人統壹收取律師費和相關手續費,不得私自收取費用,不得收受委托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庭審中,被告人可以拒絕辯護人繼續為其辯護,也可以另行委托辯護人為其辯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理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委托書必須明確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可以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僑居國外的中國人* *和中國公民送交或委托的委托書,必須經中國人* *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國人民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使領館認證,再由中國人民和中國駐第三國使領館認證,或者由當地愛國僑團認證。